| 走出大墙服刑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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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3日03:01 北京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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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了解,“走出大墙服刑期”作为一项重大的司法改革正在密云县进行试点。该县12名刑期过半、表现良好的 服刑人员成为首批接受监外服刑的犯人,他们走出监狱大门,通过在社会上参加公益劳动来完成自己的刑期。 ●回家:通过公益劳动完成刑期 今年43岁的老金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八年。由于在监狱表现一贯良好,他被批准在社会上继续服刑。老金服刑的 监狱邻近天津,由于路途遥远,老金年迈的母亲从没有探过监。这次回家后,老金在服刑6年多后终于见到了74岁的母亲和 19岁的儿子。 一家人团聚时,老金抱头痛哭,发誓要珍惜现在的生活、重新做人。在村里的帮助下,老金在县里某小区找到一份烧 锅炉的工作,每月有500元的收入。除去这份工作,老金还承担着一项公益劳动,每天早晚负责打扫两个街道的卫生,劳动 时间不得少于1个半小时。虽是义务劳动,老金却干得十分卖力。他说,干好这份工作是对政府给予他宽厚待遇的回报。年初 的大雪过后,老金天不亮就到路上扫雪,他的表现得到了村里的认可。 ●监督:村委会成立矫治小组 虽然脱下囚服回到家中,老金毕竟还在服刑期间。为了监督他劳动,村委会专门成立了矫治领导小组并为他建立个人 档案,作为考核与鉴定的依据。村委会定期将老金的情况上报密云县矫治领导小组。村委会的负责人说,如果老金表现不好, 他们将通过密云县反映到监狱管理局,由局里决定是否继续执行。由此可以看出,监外服刑人员并没有脱离严格的管理。据了 解,今后监狱局会派驻干警协助管理这些在社会上服刑的人员。 ●结果:监外服刑有利犯人改造 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让罪行较轻的罪犯在社会上服刑,可以减少因关押产生的婚姻、家庭等问题,促进他们在 有利的环境中实现思想改造。此外,通过社区矫正也能够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市监狱管理局有关人士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表现好的罪犯就有可能监外服刑。社区矫正不仅能激励其他服刑人员积极改造,还能够缓解监狱改 造的压力、降低改造成本。 ●范围:监外服刑条件严格 据介绍,纳入试点的服刑人员是具有所在区、县户籍,被各级人民法院裁定的假释人员,经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批准的 保外就医、监外试工、监外试读等人员,必须是刑期过半、狱中表现良好的罪犯。此外,监外服刑人员每天至少要参加公益劳 动1小时,不能随意走出户籍所在区,定期学习法律知识,其他生活时段和平常人拥有一样的权利。但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 炸、抢劫、强奸、绑架等重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在此范围内。 据介绍,在俄罗斯、韩国等一些国家,已经实现80%的服刑人员在监外服刑。相比之下,中国的监外服刑人员相对 较少,只占服刑人员总数的2.8%。由于监外服刑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对目前监狱、劳教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 ,正式实行还有待长时间的试点和调研。 晨报记者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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