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局被判赔12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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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09日03:41 北京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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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郑州专讯“危难时刻请拨打‘110’”,这是各级公安机关对全社会所做出的公开承诺。然而当河南省卢氏县 城区一个体商店被盗时,目击者两次报警却遭到该县“110”的无情拒绝,致使盗贼作案后逃窜,让店主蒙受了巨大的财产 损失。近日,这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普通老百姓状告“110”接到报案拒不出警的行政赔偿案由卢氏县人民法院一审终结 ,被告卢氏县公安局因行政不作为被判令赔偿受害人财产损失12500.75元。 002年6月26日凌晨3时左右,在卢氏县某招待所住宿的吴某解手时,透过玻璃窗看到在他对面十来米远的卢氏 县国税局楼下,雨中有几个黑影正用铁棒撬着一家商店的卷帘门。吴某当即向旅馆老板讲述了情况。老板任某马上拨打“110 ”报警,而值班民警竟不耐烦地说:“下这么大的雨,哪有小偷?多管闲事,睡你的觉吧!”说完就挂断了电话。他们随后再 次拨通了“110”报警,却又遭到拒绝。20分钟后,3名盗贼把东西装上了一辆三轮车,向南逃窜。被盗商店店主为下岗 女工尹琛琰,当晚盗走物品共价值25000余元。事后,尹琛琰多次向卢氏县公安局索赔未果。无奈之际,便将卢氏县公安 局告上了法庭。(仁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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