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认真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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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31日13:08 扬子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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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1月29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切实减轻 农民负担。通知提出6点要求: 认真落实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当前,各地要作出专门部署,进行专项检查,认真落实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 政策规定,切实稳定和减轻农民负担。农业税计税面积和常产要保持稳定不变,严禁以面积不实等理由截收违规重新丈量计税 面积,调增农业税赋。 严格规范农村税费征收行为。要规范农业税收征收行为,加快推行农业税征收到村到组定时定点征收和纳税大厅常年 直接征收办法。完善农业税征收管理工作,全面实行农业税收“整籍造册到户、政策宣传到户、纳税通知到户、税票开具到户 、减免发放到户”的“五到户”管理。乡镇不得对村下达税收任务指标,不得要求村干部上门向农民收税,更不得要求村级组 织通过借贷完成税收任务。不准搞农业税人情减免,更不准截留挪用减免款。完善“一事一议”筹资政策,资金使用情况要向 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坚决暂停清收农民税费尾欠工作。目前正在结合化解村级债务开展清收农民税费尾欠的地方,对农民历年尾欠可进行 分类清理,对农业税收及符合规定的村提留、乡统筹等尾欠,如村级欠有尾欠农户的债务,允许以欠抵债;没有债务关系的, 应采取先挂账的办法,待农户承受能力明显增强后再作处理,不得要求农户以现金或实物还欠。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户尾欠 款,一律予以取消。 加强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要切实采取措施,将2002年度的农业税附加及农业特产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 的15%和农业税的10%足额拨付到位。 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要通过教育和培训,增强基层干部的政策法制观念和群众观念,坚持民主办事,善待农 民群众。在税费收缴中,不准以任何理由组织小分队到农民家中扒粮抬物,严禁以粗暴方法对待农民群众。 进一步落实控减农民负担责任制。继续实行农民负担监管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马健陆剑)(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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