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益广告今年要增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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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31日02:57 北京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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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大众媒体公益广告量不得少于商业广告量的3% 据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记者张建平)从2003年起,大众媒体的公益广告量不得低于商业广告量的3%。 据介绍,通知要求,广播、电视媒介每套节目用于发布公益广告的时间应不少于全年 通知明确规定,企业出资设计、制作、发布的公益广告,可以标注企业名称和商标标识,但不得标注商品(服务)名 称以及其他与企业商品(服务)有关的内容;电视公益广告画面上标注企业名称和商标标识,显示时间不得超过5秒,使用标 版形式标注企业名称和商标标识的时间不得超过3秒;报纸、期刊、户外公益广告标注企业名称和商标标识的面积不得超过报 纸、期刊、户外广告面积的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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