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天然水域春季禁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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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30日11:51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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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2月1日至4月30日,长江流域将全面禁渔。同时,这次禁渔也是我国第一次在长江流域全面实行禁渔期制度。我省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规定,所有天然水域一律列为春季禁渔范围,实行全省通禁。这是副省长陈文光昨(29)日在四川省长江流域四川境内春季禁渔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 我省拥有金沙江、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等大小河流1200多条,是长江流域的重 春季,是各种鱼类的繁殖期。在禁渔期间,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对制造、销售禁用渔具行为,将没收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从事游钓和水禽放养及扎巢取卵,挖沙采石,拒不改正将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销售、收购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没收非法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将并处以相当于实物价值1至5倍的罚款。(本报记者夏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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