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燃放烟花爆竹有新规 “开禁”5天区域有限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4日10:09 江淮晨报 | ||
|
晨报讯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公安局获悉,省城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将“开禁”5天。 据介绍,春节期间,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元宵节5天,合肥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但是,在省、市党政军机关驻地,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娱乐场所和仓库等重点消防单位,居民住宅的阳台、楼道和木结构居住区以及其他不宜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仍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法处罚。(本报记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