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拆迁管理法》3月12日将举行立法听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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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4日10:41 金羊网-新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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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和组织可从11日起报名参加 新快报讯(记者周琼实习生郑守治通讯员穗仁宣)记者昨日从市人大获悉,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举行《广州市城市 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市民可报名陈述意见或旁听。这将是《广州市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听证办法》实施以来的首次听证会。 据悉,这次听证会定于3月12日上午在市人大机关8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将就“办法草案”所涉及的“可以申请裁 决先行拆除房屋”、“拆迁房屋补偿价格”、“原址产权调换”等问题进行讨论。听证会将安排陈述人16名,旁听20名, 欲参加陈述或旁听的市民和组织,可持身份证或单位证明于1月11日至20日到东风中路296号市人大机关二楼大厅报名 。另外,市民欲查询办法草案的,可上“www.rd.gz.cn”网站。咨询电话:8323230383232301 。 新闻链接 《办法(草案)》是根据新实施的国务院《常识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重新制定的。较之旧的“拆迁条例”,该《办法 (草案)》在保护被拆迁户利益上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如规定被拆迁户可自由选择赔偿方式———“原址产权调换”(回迁 )或“货币补偿”。同时规定要按照所处地段、用途、面积等综合因素厘定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在此基础上上浮20%进 行补偿。“办法草案”还将提高开发商在征地拆迁中的门槛———拆迁房屋的单位要到银行预先存入一定数额的补偿资金,方 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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