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国防部”设置“军备局”负责未来军事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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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3日16:00 中国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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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3日电台“国防部”的“军备局组织条例”今日通过审议,决定“未来武器系统与军事采购、‘国防’工业发展、军备交流合作等重要工作,将由‘军备局’依专业分工原则执行,由‘行政院’另订施行日期”。 据台湾媒体报道,“立法院”今日三读通过了所谓“国防部军备局组织条例”。据称,因应“国防二法”确立“军政、军令、军备”3大体系专业分工的需要,条文中规定设置“
此条例的相关规定中,“军备局”将来为“国防部”及所属机关、学校、部队使用的公有不动产的管理机构,且当台当局需要发展“国防科技工业”时,“军备局”则可申请“行政院”核准投资生产事业。 此外,该条文规定,“军备局”需设置“局长”1人及“副局长”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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