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州实施企业欠薪预警制度 欠薪企业将受到经济行政乃至法律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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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0日15:37 湖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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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通讯员刘伟、张文报道:16日,鄂州市劳动保障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鄂州市中心支行联合发文,对企业实行欠薪预警制度。 欠薪预警制是指政府通过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强制拖欠职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补发工资。实施欠薪预警制的范围为中央、省属驻鄂州企业及市内各类企业。 欠薪预警制规定,对欠薪两个月以上的企业实行监督检查,对欠薪3个月以上的企业实行预警通报,对个别故意拖欠和欠薪严重的企业,进行新闻曝光,直至依法查处,对预警后又未采取有力措施的企业,由劳动保障部门和人民银行核实确定后,通知企业开户银行将企业资金纳入企业工资预留账户,用于补发职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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