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给了保安施暴权?媒体称出台专门法规迫在眉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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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18日16:54 中国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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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18日电日前,消费者丁军在北京家乐福方圆超市被七名保安围殴致伤的遭遇,再次引起人们对保安随 便打人问题的关注。今天的人民公安报刊载署名姚敏的文章:谁给了保安施暴权。 该文分析了保安打人的三大原因之后,提出了根治这一痼疾的新思路。文章援引公安部人士的话认为,尽快出台针对 保安市场管理和行为约束的《保安法》是当前最紧迫的任 文章说,据了解,家乐福是全球第二大零售商,也是中国消费者熟知的连锁超市品牌,其在全球建有3280家超市 ,市场资本达490多亿美元。自1995年进驻中国以来,家乐福已在15个城市设有28家分店。但与此不相称的是,几 年来,在家乐福店内发生了多起保安搜身、打人事件。 文章援引有关专家的分析称,保安打人有三大原因。 一是经营者指导思想存在“天然缺陷”,缺乏依法经营和消费维权意识。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京生表示,保安 打人屡屡发生绝非偶然,它集中反映出相当多经营者追求获利、只注重保护商场财物却忽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片面观念。除了 向消费者提供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商品和良好服务,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也是商场、超市的职责所在。但遗憾的是, 许多经营者漠视了自己的职责,甚至将消费者放在自身利益的对立面。一些商场、超市将非法搜查、处罚权作为规避其管理水 平低下造成商品丢失的手段。在他们看来,保安在必要时充当打手是保证货场安全的一部分。 北京律师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任、汇佳律师事务所的邱宝昌律师指出,拥有绝对自我保护权是商家认识的巨大误 区。他强调说,无论正规保安还是企业内保,没有任何法律赋予他们以搜查、讯问、处罚消费者的执法权。当超市发现偷摸行 为时,该行为人在法律上尚属嫌疑人,能否确认“偷窃”须经法定机关依法审查,即使构成犯罪,只能受相应处罚,其人身权 依然存在,任何非法定人员不能非法侵犯、剥夺。 二是管理、惩处手段不力,经营者一直未承担相应责任。中国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长期对商家处罚 力度过轻、管理手段和法律滞后使保安打人难以杜绝。”保安打人除应对经营者、保安处以相应法律处罚外,还应进行行政、 经济处罚,如吊销其经营执照、重额罚款,额度达到可能致使商家付出重大代价甚至破产的地步,如此才能有效制止恶行。 董京生认为,打人屡禁不绝根源在于经营者。是经营者给予保安生杀予夺的“权力”,也正是在经营者的庇护下,保 安打人之后才得以一跑、一开了之。经营者为开脱责任,最多再给消费者打发点医药费,既不用担心被起诉,也不用害怕去坐 牢,事后照开“霸王店”。因此,要制止此类行为,当治“主谋”。一旦殴打消费者,对超市及其负责人应追究民事责任,默 许、纵容或指使的负责人,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对商家起到警示作用。 三是“黑保安”大量存在是打人频发的源头。据中国保安协会负责人介绍,中国现今约有正规保安服务公司1400 家,近40万保安从业人员经严格培训,统一着装,持证上岗,鲜有问题发生。但实际从业人数达近100万,一半以上属于 “黑保安”。这些“问题保安”文化素质偏低,岗前培训不规范,法律意识淡薄,许多保安认为“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把 “动武”作为体现他们自身价值和“效忠”雇佣单位的“法宝”。这其中不乏经营者误导和疏于管理、监督,导致他们对工作 职责产生误解。 文章说,据调查,防止货物丢失损失、抓小偷防盗窃是不少超市保安的主要职责,一旦丢失货物多,还会被扣除工资 、处以千元以上罚款甚至被开除;而抓到小偷、履行搜身则有利可图,可按件数、罚金提成,一些超市里自发形成“偷一罚十 ”行规,保安也就热衷于“拿炮轰”,即逮着后能罚多少就罚多少,只要不出事就行,有时甚至不惜设陷阱钓人上钩。 文章提出:根治痼疾要有新思路。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安全防范教研室主任张弘就家乐福保安频频打人一事发表看法,近年保安打人等违规、违法 劣行事实上突出暴露了目前保安业的发展存在问题。中国保安业已陷入待遇低、素质差、流失快、服务不到位、企业疏于科学 管理的恶性循环之中,理性反思中国保安模式、体制,是根除保安打人痼疾的新思路。 张弘认为,当前要实施科学管理,改变“文盲加法盲”的保安队伍现状,首先要打破保安管理“政企不分”,要从行 政管理向依法管理监督转变。公安机关要改变观念,宏观上制定政策,微观上强化管理,政治上统一把关,方向上积极引导。 其次,要打破垄断,合理、科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现保安业主体多元化和规范竞争,树立将保安服务业作为产业来发展的 思路,尽快制定符合国情的保安服务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 中国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人士也表示,借助法律力量,尽快出台针对保安市场管理和行为约束的《保安法》是当前 最紧迫的任务。2001年9月1日北京率先推出《北京市保安服务质量标准》和《保安服务操作规程》,目前,中国已有1 0多个省市出台了相关规定,这标志着保安行业开始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具备全国性法律效力的《保安法》出台将 成为必然。 文章指出,根除保安打人还须创造社会氛围和整治环境。文章再次引用权威人士的观点认为,目前,人们对保安打人 已见怪不怪,甚至有些麻木,这正是保安打人现象屡禁不绝、变本加厉的另一症结。并因此呼吁,经营者、保安滥用权力应承 担什么责任,这不仅在法律上要尽快加以明确、充实,更需在全社会树立明辨是非的观念,否则,保安侵权的惨剧还会在消费 生活中上演。 文章表示,日前,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五部委已经重拳出击,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清理整顿保安市场。但愿保安打 人的事不再发生,人们能拥有一个人身安全得到保障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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