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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女士来信反映:“我患扁平疣已一年,今年年初在某报上看到天正中医医治扁平疣的广告,便于今年2月到该医院
就诊,给我看病的大夫向我保证一个月左右可治好。第一次给我开了30付汤药及一盒‘消疣膏’,上面注明‘上海第六制药
厂’,费用合计860元。一个月后,不但没有好转,而且有红肿、脱皮现象,于是,我第二次去找那位大夫,她说还要继续
服药才会好,又给我开了20付汤药和一盒‘消疣膏’,费用580元。又过了一个月,我的病情非但不见好,脸上反而多了
因用‘消疣膏’造成的颜色很重的痕迹,至今快一年 了,脸上的黑色痕迹也没有好转。我认为该医院的药对我的面部造成了不
能挽回的后果。经药检局化验证明,该医院开出的‘消疣膏’纯属假药。所以,我要向该医院索取合理赔偿,希望晨报3&m
iddot;15热线予以帮助。”
本栏目与北京天正中医研究院海淀中医门诊部取得联系,该医院负责人与孙女士协商后回复本栏目说:“‘消疣膏’
系由原经治大夫自己调配使用、发给病人的,并不是我门诊部药房发出的,主要责任不在门诊部,是大夫的个人行为。据了解
,当时该大夫的治疗还是有效的。尽管如此,我院还是愿意妥善处理这一事情,但孙女士索赔金额过高,我们难以接受,已与
孙女士交换意见,共同表示愿意到消协继续协商解决。”根据有关规定,未经药检局批准,医院不得出售自行调配的成药,天
正中医虽强调是大夫的个人责任,但对此事仍要负责。本栏目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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