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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记者刘奕伶)根据《广州市旅游行业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广州市旅游行业从12月1日起明码标价,但
记者昨日走访了广州部分旅行社,发现“明码标价”并未得到有效落实。有关旅行社人士表示,“明码标价”初衷很好,但具
体操作起来有困难。
大部分旅行社尚未明码标价
记者昨日下午在市区内随意挑选了一些旅行社,以报名参团为名进行观察,发现大部分旅行社的门市部还是没有公开
其旅游线路价目表。
旅行社人士表示,目前广州的组团旅行社一般经营120-160条旅游线路,要把每条线路的10多项具体内容全
部以“价目表”形式公开标示,实在是一项巨大的工程。而且11月20日物价部门才刊登有关实施细则,12月1日就要施
行,旅行社方面很难即刻执行。
记者咨询旅游线路时,旅行社人士拿出一本厚厚的旅游线路行程表,上面标明了每日路线、游览参观点、住宿标准、
餐饮标准、交通方式等,但所有线路的价格都没有标明。
旅游线路一日一价难以标明
还有旅行社资深人士对物价部门的“明码标价”规定颇有微词。他表示,全世界旅游行业从来没有把每一条旅游线路
中的每一项服务内容的价格标示出来,每趟出游就涉及“食、住、行、购、娱、游”6大要素,国际上通行的办法是“地接价
+机票”,所以,不太可能按广州物价部门的要求把价格细分。
此外,广州的旅行社只是中介商家,要求全球各合作方第一时间(起码要提早5-7天)公示价格非常困难。在淡旺
季交界期,由于受到旅游目的地酒店、机票等因素的影响,其价格甚至出现“海鲜价”,即一日一价,而价格的升降并不由本
地旅行社决定,所以不可能标明每日的价格。
格式合同可保明明白白出游
据了解,广州几大知名旅行社都相继通过了ISO9000或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而“明码标价”正是通
过质量认证的基本要求。
此外,广东省旅游局早在多年前就已经制订了非常详细的旅游合同,规定了具体团费的标准,力求让游客明明白白出
游。如在最新的2001年广东省国内游组团合同(修订版)中,规定旅游企业一定要和游客签订旅游合同,需要签订的内容
就包括了团号、人数、旅行日期、路线与景点、交通工具及标准、住宿标准、责任保险金额、用餐标准(包括早餐、正餐次数
,标准等)、导游服务(派全陪/不派全陪)以及购物娱乐安排、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等。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明码标
价,与现在新制订的旅游行业明码标价细则中的规定相比,大部分内容都已经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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