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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台办公布新修订的规定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昨日公布新修订的《关于台湾记者来祖国大陆采访的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
实行。国台办发言人说,此举旨在进一步方便台湾记者来大陆各地采访,加强海峡两岸新闻交流,促进两岸关系发展。
新《规定》对1996年12月颁布的《关于台湾记者来祖国大陆采访的规定》进行了适度的修订。
到北京市采访仍由国台办审批
据介绍,台湾记者来大陆采访之初,由国务院台办统一审批。随着来大陆采访的台湾记者日益增多,为方便台湾记者
,提高审批效率,从1994年起,国务院台办将台湾记者采访审批权下放到上海等4省、市台办,1997年又进一步下放
到13个省、市台办(含深圳市)。此次修订则将审批权下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办。
从明年1月1日起,国台办将只受理、审批台湾记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采访和到北京市采访的申请。
简化《采访证》申领手续
在简化《采访证》的申领手续方面,新《规定》进一步简化了发放层次:台湾记者到北京市采访,到中华全国新闻工
作者协会申领《采访证》;到各地采访,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办申领《采访证》。
中新社赴台设点至今未获批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昨日表示,我们对台湾媒体来大陆驻点采访没有限制,目前经批准在北京、上海、福建等地驻点采
访的台湾媒体已有9家,另有两家台湾电视台的驻点申请也在受理之中,而大陆媒体获准在台湾驻点采访的只有4家,中国新
闻社的赴台驻点申请迄今未获批准。我们希望台湾当局拿出诚意,采取切实措施,尽快取消不合理的规定和各种障碍,确保大
陆记者赴台采访的顺利进行,促进两岸新闻交流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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