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快报讯(记者杨莉)日前,备受媒体关注的贵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小琴终获结婚证书。国家卫生部有关人士亦表示
,艾滋病病人有权结婚生子。广东目前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数约为2万至3万人,在全国排第四位。广东对艾滋病或艾滋病
病毒感染者的婚姻、生育问题是如何看待的?记者就此采访了法学专家以及民政部门、卫生部门的相关负责人。
法学专家:有权结婚但不宜生育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的鲁英教授认为,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病种一般为开放性的传染病、性病、遗传病及
精神病,而艾滋病属于个体接触导致传染的疾病,在《婚姻法》或传染病防治资料中都没有被列入“禁婚”疾病一类。所以,
艾滋病病人有权利选择结婚,但相关部门应该给予必要的指导;同时,为了后代的健康着想,对感染艾滋病的夫妇应该限制他
们生育孩子。
据了解,修正后的《婚姻法》《母婴保健法》等对“禁婚”疾病只有原则性规定,而没有作任何列举性规定。艾滋病
、性病、精神病等是否属于“禁婚”疾病至今还存在争议。按照《母婴保健法》有关规定:“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
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准备结婚的男女应当暂缓结婚”、“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传染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
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
卫生部门:艾滋病筛查列入婚检项目
据广东省艾滋病防治研究所的何副所长介绍,广东省已将筛查艾滋病病毒作为婚检的项目之一,但这并不是说艾滋病
病人不能结婚。事实上,广东省从来就没有限制艾滋病病人结婚。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管
理意见的通知》要求:“艾滋病病人应暂缓结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如申请结婚,双方应接受医学咨询。”
据一些专家认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可以结婚,甚至可以生育。他们提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生育遗传比例大约是20
%至30%,如果用药可以控制在4%以内。
但何副所长特别提醒,为了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携带艾滋病病毒的女性最好是不要生孩子,因为其将病毒传染给孩子
的几率大约是30%。
民政部门:对艾滋病病人结婚不作特别规定
广东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的王处长表示,对艾滋病病人,卫生部在出具婚前检查意见时,一般都会写上“
暂缓结婚”的医学意见,这是民政部门是否批准艾滋病病人结婚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果艾滋病病人在双方知情并自愿的情况下
仍然坚持要结婚,民政部门没有理由不让他们结婚。
据了解,广东省民政部门到目前为止,暂未收到过艾滋病病人的结婚申请。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