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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主任记者宋建波首席记者萧叶记者王鹏报道针对本报的“特别策划·流汗别再流泪”,为民工
讨还血汗钱的报道,从今日起,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开展“维护民工权益专项大检查”,其重点是整治拖欠民工工
资问题。这次检查一直持续到12月25日。在此之前,该局召集全市13个县区劳动监察部门负责人会议,就大检查的重点
进行了统一部署。
这次大检查的重点行业是建筑业,内容重点是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钱问题。采取的方式是常规检查与举报相结合,主
要以举报为主。
这次大检查,要求劳动监察部门本着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本着各级党组织对社会弱势群体充分关爱的责任心,对
所属区域内的拖欠民工工钱的现象要追究到底,以极大的热情帮助民工讨回血汗钱。
劳动监察部门的负责人强调,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民工与自然人签订的用工协议所发生的拖欠工钱,劳动监察
部门不受理。这位负责人在这里向广大民工提出警告,民工外出打工应与具有正式法人单位的法人建立劳动用工协议,不要与
没有任何合法身份及资格的自然人达成用工关系,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另外,自然人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协议未兑现
的应走其它法律程序解决。
区属以下包括私营、个体的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由各区劳动监察部门负责受理投诉。市属以上企业则由市级劳动监察
部门负责受理投诉。中央、省级用人单位发生劳务纠纷,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受理。
市区县各劳动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如下:
沈阳市22833723
沈河区24851200
和平区23854521
大东区24865082
皇姑区86259574
铁西区25612556
东陵区24210687
于洪区25832287
新城子区89862393
苏家屯区89814002
新民市87852137
辽中县8788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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