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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罗斯文) 为进一步规范干警业务外(八小时外)活动,提高干警职业道德素质,近日,东莞市人民法院制定实施了《东莞市人民法院干警业务外(“八小时以外”)活动行为规范》,旨在对法院干警下班以后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这是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的。
该《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 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该院的实际情况而制订的,共计29条。《规范》主要从两方面对干警进行了约束。一是要求勤思好学,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如干警在业余时间应当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以不断提升高尚的人格魅力。同时加强体能锻炼,积极参加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不得有酗酒滋事、无节制打扑克、麻将等。二是谨言慎行,保持廉洁的生活作风。如在业务外必须廉洁自律,不挥霍浪费,要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出入不适合的社会场所,不得在家里接待当事人或接受当事人的邀请,不得为获取特殊照顾而有意披露自己的工作单位和身份,严禁向案件当事人借款、借交通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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