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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崔宏伟张健
有数据显示,2001年,沈阳的市区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已达98.49%,这可以充分证明,机动车违章现象经
近年来的治理得到缓解。而作为造成城市交通混乱的另一主体——行人违章现象日渐突显。稍加注意便不难发现,对部分路人
来说,街头的信号灯成了摆设,闯红灯已成为多数人的一种“习惯”;为了图方便,不走人行横道(俗称斑马线),违章穿行
马路的现象几乎随处可见……但2001年共纠正行人违章21万人次,却均为说服教育。
据沈阳市交警部门介绍,从2002年1月到10月间发生的2000多起道路交通事故中,有相当数量的事故是由
于行人违章通行导致的。教训是深刻的,但这种在沈阳十分普遍的现象,治理起来却是困难重重……
青岛开出首张罚单
11月12日中午,青岛市交警向违章路人开出首张罚单。据说此举距离最近一次处罚已有十四年。
这一天,在青岛市市南区一条严管街路口,一个对红色信号灯置之不顾的戴眼镜的男青年,大摇大摆地从快速行驶的
车流中穿行过来,让他备感意外的是一位着装整齐的交通民警将他拦住,一个敬礼之后拿出了自己的警官证,“同志您好,我
是市南交警大队的民警,您刚才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道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您闯红灯的行为对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埋
下了很大的危害,我们将依法对您处以5元钱的罚款……”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变故,青年瞪大了双眼,“走路也要罚款?这规
定我不知道,我身上没带钱,大不了我下次不犯了……”对于警察让其出示身份证的要求,他也推说没带,最后听说警察要找
他们单位的领导解决才不情愿地掏出5元钱走了。
在人们的印象中,警察对行人违章的行为都是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那么,青岛市为何要用罚款的“狠招”呢?青岛
市市南交警大队秩序科的李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前对行人违章采用说服教育的效果不是很好,人们总是改了再犯,极
易埋下安全隐患。据统计,2002年年初至10月,青岛市共发生2451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1人死亡,1000
余人受伤。其中,由于行人违章而导致的事故占事故总数近一成。为了彻底整治行人违章现象,青岛市交警支队决定进行全面
治理。
“从11月12日至11月20日。我们已经对3名违章行人开出了罚单,每罚一例,都要让其在报纸、电视等新闻
媒体上刊登,给其他群众以警示作用,通过鲜活的事例教育人们违章穿行马路是违法的。同时,还在媒体上公开发表一些行人
违章导致的交通事故,让他们切身的体会到行人违章的危害,通过这种双管齐下的管理模式,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如今,行
人违章的现象已经少了很多。”李科长如是说。
青岛市交警支队秩序处的宋新会处长认为越是难治理的事,就越要坚决果断的出手治理,你不去做,秩序永远不会好
起来。他说,他们对于行人违章的治理工作,也没有任何成熟的经验,也是在一步步地摸索。
他说,以前对行人违章,交警都以教育劝阻为主,现在虽然可以罚款了,可这罚单真不好开。一个路口有那么多违章
的,你说罚哪一个是?如果你拦住的人说身上没带钱,你的罚单又撕下来了,你怎么办?行人不服处罚,在路上与你争吵怎么
办?这些都没有具体的规定,靠交警在执法中灵活掌握,这“火候”不好把握。不过这个措施的路子是对的,“火候”总得慢
慢摸索,干这项工作不能怕麻烦。
据介绍,青岛交警采取的措施主要如下:从2002年11月到2002年底,通过对少数人的罚款,广泛利用新闻
媒介的宣传作用,扩大影响面造声势,让那些心存侥幸的人意识到违章通行就是违法。接下来要加大治理力度,对于一些屡教
不改的人罚无赦。宋新会处长说,在此之前,支队已充分考虑了罚款执行难的问题,特别是针对一些低素质者想采用没钱等一
系列手段故意躲避处罚的行为,考虑制定相应的法规,纳入法制化轨道,至于具体的情况,他还不便透露。他说这样做的目的
,仍然是教育他人不要违法。宋处长说,时机成熟后,他们将向社会全面招聘路口管理行人违章的专职人员(如今已有100
多人的类似人员)这些人由原来的交通参与者转化为既是参与者又是管理者,对交通安全的体会很深,工作的积极性也很高,
效果很好,下一步,他们打算再招1000人,既缓解了警力不足的问题,又使社会参与管理交通的程度更广泛了。
据了解,考虑到实际情况的问题,对老人、孩子和外来务工人员,采取“宽大”处理,以说服教育为主。
沈阳行人违章并不鲜见
11月21日下午,记者在沈城4个主要交通路口对行人通过时的状况进行了实地观察。
15时50分至15时58分,地点:三经街与七纬路的路口。红灯3次亮起,每次持续1.5分钟左右。期间有15
个行人闯红灯,8辆自行车违章通行。
16时11分至16时14分,地点:北三经街路段,有2名女青年违章横穿马路,她们借着快速行驶的车辆之间的
空隙,快速冲过马路。而斑马线就在离她们不足50米的地方。
16时45分至17时30分,地点:同泽北街与中华路交汇处。时亮时灭的红绿灯不知疲倦地相互交替着,急促的
汽车喇叭声和刺耳的急刹车声,行人和自行车随意横穿马路,长串的车流在行人的脚边艰难挪动……一位在附近摆摊卖栗子的
大娘说,这里的信号灯对行人来说不过是个摆设,不分男女老少,个个对红灯看到和没看到一样,真正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很少
。她说,每天的高峰期这里都很乱,吵得人头疼,机动车、行人、自行车,发生摩擦的事时有发生,一旦出现,总免不了要大
吵一番。
针对此种现象记者现场采访了一些市民。家住铁西区的张先生说,他违章横穿马路完全是为了图方便,因为在一些马
路上斑马线的距离都很远,绕行很不方便,况且警察看到了也不会把你怎么样,充其量是批评一下。王女士则认为,闯红灯也
不是我一个,很多人都走,你不走,那不是有病吗?
一位同事向记者讲述了他亲眼看到的一件事,他说,几天前他乘坐265路公交车行驶至辽宁省信息中心附近,当时
的车速很快,突然,一个脚穿厚底鞋的女孩从马路斜插过来,因为鞋跟太高,摔倒在马路中间。公交车一个急刹车,停在了距
女孩前方不足2米的地方。司机说,他们开车时不但要注视前方,还要关注着违章横穿马路的行人,像这样的事,每个司机都
能遇上几起。他说,行人违章通行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是到了该彻底整治的时候了。
在目前的沈阳,行人违章现象普遍,这已成了一个不争的事实,沈阳市交警支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对记者说,
目前的沈阳违章现象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不走人行道、不走人行横道、不看信号灯。其中,不走斑马线、不看信号灯的安全
隐患最大。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可以对违章行人进行说服教育或处于5元以下的罚款。
“但针对行人违章问题的治理,真是说着容易做起来难呢!”他说,对行人采取说服教育吧,他们当场承认错误的态
度很好,可过后却是犯了改,改了再犯,反正是也不搭啥。依法对他们罚款吧,效果一定会不错,因为如今的人们最怕触及自
己的经济利益,花钱买教训,会痛心,但这样做实际操作起来却是很难,想大规模推行这种做法更难。究其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行人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在人们的心目中很淡漠,他们多数认为警察站在马路上管的只有机动车,偶尔管管自行车,
也是极其有数的,同时,一些人心里明知闯红灯是不对的,但看到多数人在做,自己也就不在乎了。因此,不知不觉中形成了
一种很不好的习惯,也形成了庞大的违章群体。沈阳市有几百万常住人口,加上外来的流动人口,让2000多警力的沈阳市
交警支队呈现出严重的警力不足。二是,对行人开罚单特别难。例如,一个路口有很多人违章,你说罚哪一个是?如果你拦住
的人说身上没带钱也没带身份证怎么办?是,你可以把他带回队里联系他单位的领导,如果他没有单位或是下岗了怎么办?因
此,这样做又不太现实。另外,你遇到不讲理的群众跟你吵架怎么办?一连串的问题在等着你。所以,他认为行人违章要追本
溯源的话,是由社会目前的现实状况决定的,人们的素质普遍不是很高,交通安全意识有待于大力提高,城市的交通硬件设施
(人行道、人行横道、过街天桥等)还不能满足交通日益发展的需要。因此治理工作不能立竿见影,效仿青岛的做法要有一个
循序渐进的过程。
一位在路口值勤的老大爷告诉记者,行人违章的事情确实很多,也很难纠正,有时他们对行人教育两句,都会引发一
些争执,而且,口头的教育效果也不好。他认为罚款还是比较好的惩戒方式,虽然说执行起来有些难,但至少可以起作用。
国外以高额罚款为主
有关资料表明,在对如何整治违章行人方面,国外的做法也是参差不齐,但大多国家是以高额罚款为主。
1998年初,纽约市警察在一次整顿行人过街秩序的行动中第一个抓获的就是纽约市本地人,而且还是一位女士。
当时的情况是:为了整顿中城的交通秩序,交管部门根据市长的指示在中城最热闹的路口,规定所有的人均须按交通规则在横
行道上过马路。恰有一女士敢于犯上作乱——企图绕过隔离桩斜穿马路,被警察当场拿下,开具了纽约市历史上因行人乱穿马
路而得的第一张高额罚单——50美元(此前这类罚单的数额是区区2美元,数额之低,没人理会)。
在新加坡,对乱穿马路的人要处以50新加坡元的罚款;在美国对乱穿马路者依情节轻重可处以2到50美元的罚款
;菲律宾的处罚措施则更为奇怪,同样是对乱穿马路者,他们要被罚当众唱国歌,让他们切身体会到,违反交通规章的严重后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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