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11月18日电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今日宣布,已接获斯洛伐克共和国驻华大使馆的通知,斯洛伐克共和 国政府将由2002年12月18日起,把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的免签证入境期限由14日延长至90日。
同时,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会于同日起把斯洛伐克共和国国民来港的免签证期限,由14日延长至90日。
特区政府发言人说:这次相互延长免签证期限的安排,将有助进一步加强香港和斯洛伐克的贸易、商业、投资和旅游 活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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