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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桂网-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曾建勋)最近,桂林市灵川县大圩镇新村一黄姓农民在挖地时挖出了一块长12厘米、宽9.5厘米的滑石买地券。后经当地文物部门考证,出土地券的地方是一座南朝时期的古墓,地券载录时间为公元486年的南朝齐武帝永明四年。至此,灵川县已先后发现5块南朝时期买地券,且全部出自广西四大古镇之一的大圩镇。
地券是我国自汉代以来随同死者埋葬在墓中并反映死者对墓地购买和私人占有权属观 念的一种明契,相当于现在的“土地证”。
桂林地处湘桂走廊南端,是中原文化传入广西的首冲地区。在广西目前出土的11块地券中,桂林占有8块,其中灵川县5块,且全部出自大圩镇。它们分别是《熊村佚名买地券》、《新村无名氏买地券》、《黄道买地券》、《熊悦买地券》和《熊薇买地券》,质地有大理石、滑石和页岩石,券文均为直行刻字。经考证,灵川县出土的5块地券年代在南朝宋至梁时期,前后相距时间不到50年,出土的地域即今大圩镇铁山圩至上桥、熊村这一带都属当时的始安郡始安县都乡。
另据考古专家介绍,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原地区就开始了土地买卖,到汉代时土地买卖更趋频繁。广西由于地处岭南,地广人稀,在秦始皇凿通灵渠以前,一直是越人聚居地,其政治、经济相对岭北而独立发展,一直到马援平定南越后,土地私有制才逐步确立。到了南朝时期,北方战乱,群雄割据,南方政治、经济相对稳定,大量的北方贵族和平民南迁,把广西的土地私有制经济推向高潮。从广西目前出土的11块地券的年代看,南朝占9块,宋朝和明朝各一块,这充分说明,在南朝时期广西特别是桂林的土地私有化已得到了空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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