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结束了对云南省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的执法检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组昨日上午在昆明向我省反馈检查意见。10月7日至14日,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蒋祝平为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组深入到我省楚雄、大理、丽江等地,对我省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的措施、宣传效果,保护地震监测和地震观测环境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之前,检查组在昆明听取省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情况汇报。
检查组认为,云南省是我国地震灾害较为突出的省区之一,近年来,面对严峻的震情和灾情,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建立健全了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形成了政府主管、部门分工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局面。为提高地震监测水平,云南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建成了初具规模的地震监测系统,地震监测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为保证《防震减灾法》的贯彻实施,云南省制定和完善了与《防震减灾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形成了以《防震减灾法》为核心,以《云南防震减灾条例》等法规、规章为主体,以各地制定的政策、规定为补充的政策法规体系。同时,省、地、县三级地震部门相继建立了地震行政执法队伍,并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此外,云南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防震减灾的宣传普及工作,通过举办防震减灾知识竞赛,开展科普宣传周活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宣传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还加大力度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地震应急工作,制定出台了《云南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云南的防震减灾工作做得扎实有效。
检查组希望,云南要进一步认清防震减灾的形势,加大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的力度,完善各项措施和规章制度,总结经验,再接再厉,把防震减灾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北辰、副省长李汉柏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
李汉柏在会上表示,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所取得成绩给予的肯定,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和鼓励,云南省将按照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希望,加大对《防震减灾法》的贯彻实施力度,把防震减灾工作做得更好。(普开荣)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