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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在深圳市,一起官司不能在法院没完没了地打下去了。作为全国法院系统审判监督工作改革的试点城市,从11月1日起,深圳的两级法院将试行新的审判监督机制。昨天(10月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此项改革的背景和内容。
审判监督是我国法院为确保司法公正,从法院内部监督、纠正错案的一套运行机制,在法院被视作“保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从现行机制上看来,一个已经过两级法院 终审的案子,只要一方当事人不罢休,理论上,他就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一次又一次在各级法院之间提出申诉或申请再审,事实上案子就不能了结,申诉、再审的主体无限、时间无限、次数无限、审级无限、理由或条件无限。这种无休无止的申诉和再审过程,对法院的终审判决的权威性伤害极大。
深圳中院出台的《关于申诉和申请再审的若干规定(试行)》,旨在通过规范申诉和再审制度,有效克服诉讼秩序混乱和司法资源浪费的问题,把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在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上,最终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司法终审权,树立司法权威。例如,规定当事人申诉或申请再审,必须要符合一定的主体资格,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要符合规定的再审事由,申诉和再审申请书要符合规定的形式,以及法院审查申诉和再审申请的形式、范围等等。
小辞典
申诉:指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确有错误,请求撤销、变更生效裁判的诉讼行为。
申请再审:指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和调解有错误,请求撤销、变更生效裁判的诉讼行为。记者吕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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