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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某被荔湾区法院一审判监3年
本报讯记者罗颖、实习生林俏玲、通讯员蒋洁玲报道:一名既未结婚也无子女的男子,竟然打着给女儿聘请英语家教
的幌子,强奸了前来应聘的女大学生。荔湾区法院近日一审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3年。
案犯祁某33岁,毕业于河南某大学,曾就职于电视台、广告公司等。1995年到1998年间,祁某到日本留学
,后在国内一家著名的保险公司做业务员。去年12月中旬,祁某以假名向广州某家教中心打电话,要求为其“女儿”聘请一
家庭教师。不久,祁某接到一姓王的女大学生的电话,两人相约当晚在某酒家吃饭,之后两人便到了祁家,祁某告诉王某他并
没有小孩,找家教只是为了交朋友。到了晚上十点钟,王某提出要回宿舍,祁某以太晚没公车为由邀王某留宿一晚,王某考虑
到学校太晚回去也没热水洗澡,就留了下来。其后,王某打了三次电话回宿舍,告知同学如果发生意外,便替她报警。当晚,
祁某试图对王某不轨,遭王某拒绝,祁某于是将王某反锁在房子里。第二天,祁某以不见钱包为由,要求王某脱光衣服,进而
对她进行殴打、威胁并实施强奸。后王某借上厕所之机逃脱并向公安局报了案。
当被问到当时为什么留宿时,王某回答说:“我当时见他也不像是坏人,所以就没有走。”对此,广州一家家教中心
的主任提醒,从事家教活动的大学生一定要注意个人安全,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报警或通知家教中心。
这位主任说,正规的家教中心在教员上岗前都会做相关的培训,对双方的情况也会进行一定的核实,并且规定女性学
员不许给成年男性当家教,女性做家教的时间不能超过晚上九点钟,不管男女教员都不许在被聘家庭吃饭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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