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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10日晚8时20分左右,成都一名14岁少年的心脏停止了跳动,早在几天前,医护人员便告知他的父母
,少年已经“脑死亡”,建议放弃无谓的治疗。看着电脑屏幕上微弱颤动的心电图,少年的父母为了若有若无的生命一直不懈
地努力着。
在那一刻,他们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孩子还有呼吸、心跳,叫人怎能忍心放弃不管?
亲人们进退两难
8月31日下午,14岁的中学生小伟在成都购书中心买书时突然昏倒。在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附一院,经过CT检
查,医生发现小伟的颅内已经充满了鲜血,属于突发性脑血管“爆管”。
9月1日,手术后仍处于昏迷状态的小伟被转到了ICU(重症疾病)病房。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小伟还是处于深
度昏迷即处于“脑死亡”状态,只能靠着呼吸机和药物来维持生命。护士告诉小伟的父母,像小伟这种情况已经不可能生还。
而小伟母亲的想法是:“作为一个母亲,我怎么忍心放弃治疗呢?如果一旦放弃治疗就意味着让孩子死去。继续治疗总还有点
希望啊!”
“脑死亡”未被普遍接受
目前,许多人认为仅凭人脑机能停止活动来判定人的死亡是有悖传统观念的。一直以来,呼吸和血液循环功能的停止
才是判断生命终止的标准。
在我国,大多数病人的家属不认为“脑死亡”就是死亡,只认定没有呼吸和心跳才算死亡。国内一家著名网站的一项
关于“脑死亡”观点的调查表明,即便在观念时新的都市人群中,不同意“脑死亡就是死亡”观点的比例也高达28.12%
。调查表明,尽管“脑死亡”观念在城市人群特别是较高文化程度居民中拥有良好的社会基础。但是,我国对于“脑死亡”诊
断标准还没有立法,如果病人家属不提出放弃治疗,医院还是会对病人进行全无功效的护理。这样,不仅占用了医院的医疗设
备,对病人家属的精神和金钱也是一种消耗。
“脑死亡”立法在即
据调查,在我国抢救一名脑死亡病人一天的费用,可以治疗上百名普通病人。显然,“脑死亡”立法一可以减少医疗
资源的浪费,减少患者家属与社会的治疗压力;二可以降低患者本人的痛苦,让患者“死”得有尊严;三是在“脑死亡”后,
死者的身体器官可作为其他有治疗希望患者的替代器官。可见,“脑死亡”立法问题在我国显得非常紧迫。
据悉,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深入讨论、起草制定的符合我国国情的《脑死亡诊断标准》初稿已完成,目前正在广泛征
求各方面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据《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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