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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王贵廷 刘宝权 主任记者 刘强)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了迎接即将在全市开展的评议机关和“窗口”单位活动,市中法最新推出10项新举措。其中第一项举措便是院领导将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和社会关注的案件。
此外,市中法还将在审判方式、执行体制、诉讼环境、司法救助等方面进行重大改革。为了提高审判效率,市中法承诺70%以上的民事案件要在3个月内结案。基层法院必须设立 便民速裁庭,对双方当事人愿意接受调解的案件等6类案件,必须15日内结案。在执行体制上,市中法将实行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的“两权”分离。
市中法的新举措尤其考虑到了众多普通市民的利益。中法首先改善了诉讼环境,把位置最好、功能最全的办公楼层作为当事人进行各种诉讼活动的场所,并设置残疾人通道、电子法规触摸查询屏、休息区域等便民措施。为了推进审务公开,接受各界监督,凡公民均可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旁听证”进入法庭旁听。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领取失业救济金、优抚对象等社会贫弱群体的当事人,中法将实行诉讼费的缓交、减交和免交,对涉及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可以就地开庭审理。
另据记者了解,这10项新举措将于9月下旬正式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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