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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天消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诈骗公共财产数额高达1.7亿余元的诈骗
犯卢万华执行枪决。在卢以高息为诱饵,使用伪造的银行信汇凭证骗取存款的犯罪事实之中,中华慈善总会的1700万元创
始基金也赫然在目,巨额善款同样没能抵挡住高息的诱惑。
据检察机关的卷宗显示,中华慈善总会是原北京海之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北京泰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新加坡国煜绚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卢万华进行金融凭证诈骗的第一个对象。
1996年初,当时中华慈善总会的办公室主任常寒认识了北京诚信行投资顾问公司执行董事郭晓鸣,当时总会有1000
万元想要存起来吃利息,而郭晓鸣称:“工商银行总行在前门营业部有一个自己的账户专门用来吸收计划外资金。”并许以23
%的高息。
不久,第一笔创始基金1000万元被存入了一个工商银行总行的账号内,而这个账号是卢万华提供给郭晓鸣的,双
方关于存款的有关约定没有书面协议,其中的约定包括存款一年后再提本金和利息,在存款到期前中华慈善总会的人员不能取
款。
同年7月,中华慈善总会的又一笔700万元创始基金被许以21%的利息,存入了工商银行总行房地产信贷部的一
个账户。随后,先前存入的1000万元也转入了这一账号。卢万华通过郭晓鸣要来中华慈善总会的备案开户鉴,根据上面盖
的公章和人名章各自私刻一枚。之后,卢万华将伪造的备案鉴交给银行开户。这样,卢万华就可以利用私刻的公章和人名章将
存款划走。
1997年3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华慈善总会财务进行审计时,才发现这笔存款在1996年7月25
日和8月2日分两次拨出,已无存款结余。直到法院审结,1700万元的创始基金总共追回1149.231万元,其余500
余万元尚待司法机关继续追缴。
记者从中华慈善总会办公室王主任处了解到,总会从1995年1月开始从事社会慈善募集及救助活动。目前,中华
慈善总会的财务活动接受北京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的义务审计,也接受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总会设有监察委员会随时对总
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察。根据总会章程和创始基金章程的规定,创始基金全部来源于社会捐款,为永久基金,不动本只取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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