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广州9月14日专电(肖文峰张慧鹏)广东一对“赖账”兄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昨天下午,河南老人李永
祥双手颤抖地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法官手里接过了4年多前判给他的11万多元的执行款;同时,邓灼新、邓灼清两兄弟
,则因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据介绍,案件的起因是1997年发生的一起车祸。1997年8月8日,原告李永祥的女儿李 华梅(当时在广州打
工)在搭乘被告陈锐泉驾驶的摩托车时,因陈锐泉违反交通规则,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小客车相撞,致使李华梅被对面行驶来
的大货车辗轧,当场死亡,陈锐泉逃逸。经交管部门认定,陈锐泉对事故负全部责任。随后,李永祥与妻子刘玉芝向广州天河
法院起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经法庭调查证实,肇事摩托车车主为邓灼新,邓灼新曾将车转卖给其弟邓灼清,但未办理过户手续。1997年7月
起,邓灼清将该车借给陈锐泉使用。据此,1997年12月24日,法院做出判决,判令被告陈锐泉赔偿原告李永祥、刘玉
芝因女儿李华梅死亡的补偿费、丧葬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111829.45元,被告邓灼新作为法律意义上的车主、邓
灼清作为事实上的车主对上述赔偿款负连带责任。
据天河区人民法院介绍,在这一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该法院执行庭向三被告发出执行通知书后,均被置之不理。后三
人一度下落不明,案件被迫于1999年6月中止执行。
今年7月,此案被广东省高院、广州市公安局列为挂牌督办案件,法官与警察开始联手惩治“老赖”。8月29日下
午,邓灼新被广州警方发现,法院立即做出采取司法拘留的决定,邓灼新也很快供出了邓灼清的下落,两人被司法拘留15天
。在执行人员的说服下,三位被执行人的家属自愿代为清偿11万多元的赔偿款。
每月2元享用15M邮箱 中大奖游海南游韩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