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枪”普及将体现对生命的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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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2年09月13日11:29 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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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君图/蒙大奇
据报道,为了防止足球流氓闹事,韩日世界杯期间警察配备了一种新武器————网枪。现在,全国有好几个城市(
包括我所生活的郑州市)的警察竟然也配备了这种新玩意儿。有媒体这样描述“网枪”的威力:“啪”的一声枪响,疯狂逃窜
的劫匪被一面巨大的网罩在其中,尽管连撕带扯地挣扎,人仍困在里面,而且越挣扎越紧。这种网枪发射的不是子弹 ,而是一
张展开面积达16平方米的尼龙网,射程达12米~15米,发射一枚“子弹”的成本仅1毛钱。有了网枪,对于警察来说,
就为制服歹徒赢得了时间,当然也减少了自己的危险,同时也“保护”了被射击者的安全。这让我想起湖北那场“警察是否可
以把歹徒‘当场击毙’”的讨论。一种说法是:抢劫和拒捕顽抗都是直接侵害公民或者国家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
行为,有着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必须立即、果断、坚决地给予制止。但更多的人表达了不同的意见:即便是罪当其诛之人,也
须给他一个接受公正审判的机会。我国法律是不提倡把犯罪嫌疑人当场击毙的,按照大多数人的理解,在万不得已时才能开枪
,而且最好是击伤。毕竟没有经过法庭审理,任何人至多是犯罪嫌疑人而已,犯罪嫌疑人有在法庭上为自己申诉的权利,在不
是绝对必要时,不能剥夺他的生命权利。我是赞同“人的生命权高于一切”观点的。现代社会,动用国家强制工具剥夺一个公
民的生命权利,只能是通过审判程序核准生效后的死刑。我们在报道中常用的词是歹徒“负隅顽抗”被“当场击毙”,负隅顽
抗是什么意思?持枪是反抗,拿木棍、石头算不算反抗?还有距离,面对面是反抗,相距100米远是不是反抗?持枪反抗可
以当场击毙,拿木棍、石头在100米外反抗能不能当场击毙?这些似乎都有问题。又想尽快制止犯罪,又要尽可能保护人的
生命不受伤害,实际上我们常常陷入这样的“两难”境地。所以,网枪的出现,让我们看到了一线曙光。当一种器械可以轻松
地把我们带出这样的两难境地,我们没有理由不为之欢呼,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法治建设也会因之而进一大步。我希望网枪能
够尽快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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