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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多名省部级、司局级官员旁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那场面一定颇为壮观。作为国
家行政学院“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的学员,这次旁听很可能成为他们学习过程中最生动的一课。
依法治国是中国法制建设的努力目标,依法行政,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部分。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行政纠纷、行政
诉讼必然会发生。在俗称为“民告官”的行政诉讼中,“官 ”虽然不会以个人身份被“民”所告,但是作为行政部门的代表,
每个官员都可能与行政诉讼发生关系。让官员们在一个真实具体的行政诉讼过程中感受、体会一下,对他们学会应对未来可能
发生的诉讼,应该有直接的帮助。
据媒体报道,虽然《行政诉讼法》已经实施十余年,但在有些地方,行政部门或则以“积极”的手段干涉法律,或则
以不应诉、不答辩、不出庭的消极方式蔑视、损害法律的权威,其实质都是对行政权力与法律权威的关系认识不清,其结果则
造成百姓对法律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的独立、公正失去信心,进而对依法行政失去信心。针对这些情况,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7
月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使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不答辩、不出庭的行为得到遏制。各
级官员都必须认识到,在法律面前,“民”与“官”地位平等。“民”告“官”,官就必须出庭、应诉、答辩。这对许多官员
来说,真是新的课题,需要好好学习。旁听庭审,是直接而有效的学习。
本报评论员
张天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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