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驻蒙古贸易经济代表处”大楼正门
本报驻蒙古特派记者杨涛 本报特约记者奚京生
在连连碰壁于东南亚之后,9月2日,台“外交部长”简又新得意地宣布,台湾已于9月1日在蒙古首都乌兰巴托市设立了“台北贸易经济代表处”。“台北贸易经济代表处”是继“台湾经济贸易文化中心”、“台湾贸易中心”之后,台在蒙设立的第三个机构,是带有官方性质的机构。按照与蒙古政府达成的相关协议,双方应该在9月1日同时对外宣布互设“代 表处”。可能蒙政府顾及中国政府对此事的态度,没有按约定对外宣布。
“代表处”四周环境不太好
台湾当局为了扩大其“生存空间”,早在两年前就开始运作与蒙互设“办事处”问题。从今年2月起,台当局就与蒙外交部“来往与磋商”,双方一切活动都是秘密进行的。6月份双方签订互设“代表处”的协约,9月1日“代表处”开张。
9月4日早上,记者来到位于乌兰巴托百货商店北面的“台湾经济贸易文化中心”大楼。该楼是由台肥公司投资130万美元兴建的。大楼地上五层,地下一层,灰白色,地处繁华地段,是乌兰巴托城市规划中的金融贸易街。办公楼夹在两栋居民楼之间,北面是吵闹的小商品市场,周围环境比较差。“台北贸易经济代表处”就设在大楼三层,与“台湾经济贸易文化中心”、“台湾贸易中心”在同一办公楼。
“代表处”是干什么的?
这个让台湾当局自鸣得意的“代表处”是个什么机构呢?中国政府一直表示,在一个中国原则下,不反对台湾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发展非官方性质的往来关系,所谓的“代表处”、“办事处”,就是台湾为履行此种职能而设立的民间性驻外机构。依台当局“驻外使领馆组织条例”、“驻外代表机构组织规程”等文件的规定,台在“无邦交国”设“代表处”和“办事处”,“代表处”地位相当于“大使馆”,“办事处”地位相当于“总领事馆”或“领事馆”。目前,台湾在世界各地共设了90多个“代表处”或“办事处”。
“台北贸易经济代表处”隶属台“外交部”,由台“总统府”主导。“代表处”除为台湾商人提供投资咨询、旅游观光、签证服务外,更多地是从事政治活动,加强与驻在国的政经联系服务。
9月3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孔泉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中国要求并希望与中国建交国恪守一个中国的政策,慎重处理有关问题。
1万蒙古劳工换来“代表处”
台湾当局虽口口声声称此次互设“代表处”没用“金元”做“敲门砖”,但岛内媒体却早已将其“西洋镜”戳穿,原来台湾能与蒙古互设“代表处”,是以蒙古劳工等经贸条件为筹码“拼来的”。台湾以向蒙古提供援助、投资、许诺蒙向台输出1万名劳务人员为诱饵,希望蒙古与其建立实质性的关系。引进蒙古劳工,光单程机票就要新台币5万多元,较东南亚地区的1万余元高得多,再加上语言、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费用,蒙古劳工的价值不菲。台媒体批评台湾当局又为自己挖了一个“钱坑”。
台湾寻求提升台蒙实质关系的活动早已行之有年。台“蒙藏委员会”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为蒙古开办了各种人才训练班。由于台北与乌兰巴托是友好城市,陈水扁任台北市长时也动作频繁,开始与蒙古官方人士进行私下往来。陈竞选“总统”期间,成立了“台蒙交流联谊会”。今年初,台湾修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将蒙古排除在大陆地区外,将有关蒙古事务移交“外交部”。6月,台“外贸协会”在蒙古成立“台湾贸易中心”,正式建立台蒙交流的据点。最终以蒙古劳工为筹码换来了“代表处”的设立。
台湾当局之所以极力提升台蒙“实质关系”,是为寻求“外交突破”,防止被“边缘化”。殊不知,只有信守一个中国原则,回到“九二共识”上来,缓和两岸关系,才能使台湾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加重分量。“台独”分子妄图以玩弄“外交把戏”来阻止统一大潮,最终只会弄得头破血流,身名俱灭。▲
《环球时报》(2002年09月05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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