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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赵中鹏)前天,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制造惊天诈骗大案的主犯卢万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在1996
年10月到1997年9月近一年时间里,卢万华伙伙同他人通过伪造存款单位开户印鉴卡、使用伪造的银行信汇凭证及转账
支票等手法,诈骗金额1.75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1.1亿多元,被骗的单位包括中华慈善总会等14家大的团体和公司
。
1997年年底,一份举报送到了公安部。举报单位称:该单位1996年和1997年通过中间 人郭某将1700
万元存入工商银行房地产信贷部。1997年存款到期时,只取回了530万元。当年10月,工商银行来人告知该单位,尚
余的1170万元已被别人提走。经查,该单位在工商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开列账户手续的《单位开户申请书》和《印鉴片》都
是伪造的。有人通过私刻假章、编造假账号、伪造法人等手法骗走了这笔巨额资金。
此举报立即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经过侦查,1998年2月,时任北京海之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负责
人的卢万华被抓获。同年3月,卢万华被逮捕。
“高息存款”的诱惑
据卢万华交待,1996年初,需要大笔资金准备公司上市的他从郭某处得知,该单位有1000万元,不过要25.5
%的利息。于是就让郭某把钱汇到他指定的工商银行依托投资公司,并答应给25.5%的利息。在郭某将钱汇入后,卢万华
就按约定给了他223万元作为利息。此后,又用同样的方法吸引该单位存入700万。但是,钱存入后,由于没有该单位的
印章,这笔钱没法动用。卢万华又伙同周小平伪造了该单位的假章和法人章,在银行开了一假印鉴和开户申请书。随后,卢万
华等人用此假印鉴将存款划入自己的账户。
卢万华又用相似的办法,诱使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中国宝原工贸公司、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北诚公司等一些大公
司、大单位上当受骗。在一年的诈骗中,许多单位在“高息存款”的诱惑下将钱存入卢万华等人指定的银行,卢万华等人共诈
骗了1.75亿余元。卢万华等人将其中的2326余万元支付一些单位的“存款高息”,其余的全归自己占有和使用。经计
算,扣除已发还费用,卢万华等人使用伪造的金融凭证和票据诈骗造成经济损失达11095万余元。市一中院经审理,最终
以金融凭证诈骗和票据诈骗罪判处卢万华死刑。
骗子原本是硕士
据了解,卢万华具有硕士学历,是一名高智商的骗子,而在1986年,他就曾因诈骗被拘留过。据卢万华交待,之
所以能轻易让这些大单位上当受骗,主要是用“高息存款”的利诱,这些大单位也经常有大额闲置资金。而银行也为了争取存
储客户,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因此,提醒这些单位应该注意在丰厚“诱惑”下千万要小心。郭京霞/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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