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侯悦林实习生金丽艳报道今日,是沈阳“李连贵”自行摘牌的最后一天。四平“李连贵”称如果不摘牌将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沈阳“李连贵”则认为法院判决中压根没提摘牌的事,拒绝摘牌。两家本是同根生的“李连贵”,到了“
决战”时刻。
据沈阳“李连贵”经理李富洲介绍,8月6日,他接到了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法院的执行通知单。通知单上要求沈阳
“李连贵”在接到通知单的第二天起,15日内自动履行法院的 判决,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8月21日是沈阳“李连
贵”自动执行的最后期限。
昨日,四平“李连贵”总经理温亚龙通过电话告诉记者,他希望沈阳“李连贵”能够自动摘掉牌匾。最后期限一过,
不摘就得强制执行。温说,我也不愿意看到强制执行局面的发生。
李富洲认为,法院判令立即停止使用“李连贵牌”服务商标,沈阳“李连贵”根本没有使用这一服务商标,不存在强
制执行的问题。李富洲说,尽管不清楚法院以何种方式强制执行,我最近仍将向法院申诉自己的理由,提出执行疑义。
对于李玉的声明和新公布的《商标法实施条例》,温亚龙认为李玉的声明没有法律依据,是无效的。国家虽然出台了
新的《商标法实施条例》,但是双方的官司已经打完,现在的问题是尽快执行法院做出的判决,沈阳“李连贵”必须摘牌。
目前,还不清楚四平市铁西区法院何时到沈阳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