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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8月16日电(杨金志陈建萍)上海市各级法院今天对一批抢劫、抢夺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的暴力犯罪进行公开宣判,63起案件的112名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遵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抢
劫罪犯李锦年、卞荣仁、白昌荣等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了解,罪犯李锦年、卞荣仁因经济拮据合谋杀人劫财。2001年8月7日,两人在上海 市金山区朱泾镇出租房内
,乘应约来收购废品的被害人李某不备之机,用尼龙绳勒颈和菜刀砍切头部的方法,致李某机械性窒息而死亡,劫得财物价值
人民币5400余元。此前的7月27日晚,他们还在金山区朱泾镇某居民宅内,盗窃一辆价值人民币3900元的摩托车。
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李锦年、卞荣仁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一年有期
徒刑,决定对两罪犯执行死刑。后两人提出上诉,上海市高院二审审理后认为,李锦年、卞荣仁为图钱财采用暴力手段致一人
死亡,抢劫、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9000余元,依法应予严惩。据此,市高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罪犯白昌荣、马丽萍、雷亚萍,均系青海无业人员。2001年10月中旬,房文新(另案处理)因经济拮据,发现
其在上海的姑父母单某、房某家中很有钱,欲合谋实施杀人抢劫,白昌荣、马丽萍、雷亚萍参与了预谋,并购置了绳子、手套
、封箱带等作案工具。同年10月20日,4名罪犯乘火车抵达上海,并于当日购买了两把单刃水果刀,对杀人共谋进行了分
工。当晚9时许,4名罪犯窜至上海市天潼路单某、房某住处,由房文新以陪房某购物为名将房某骗离住所,白昌荣即用事先
准备好的绳子猛勒瘫痪在床的单某,马丽萍用布捂住单的嘴鼻部,雷亚萍按住单的双脚,致被害人单某因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当房文新陪房某购物回来后,白昌荣又趁房某打电话不备之机,用绳子套住房某的颈部猛勒,房文新则持单刃水果刀朝房某的
颈部猛刺一刀,致被害人房某因大出血合并机械性窒息而死亡,并从被害人身上及家中劫取价值人民币8000余元的财物,
逃离现场。
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白昌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马丽萍、雷
亚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白昌荣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经上海市高院二审
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量刑均无不当。据此,上海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齐奇告诉记者,以抢劫、抢夺为主的“两抢”案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人民法
院一直以来都是依法严惩不贷,努力以此实现社会治安明显进步。他还表示,对于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要依法重判,对投案自
首、检举立功者,人民法院则将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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