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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消息昨日本报报道了福州一些社区没有公厕,有的社区公厕面积小,卫生状况较差,给居民带来了不便。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民政局了解到,福州市新建的小区,公厕配备不成问题,但一些社区修建公厕仍存在不少困难。
福州市民政局俞昌林副局长告诉记者,社区公厕是一个老问题,属于社区配套用房的范畴。前不久,福州市出台了有关社区配套用房的若干规定,其中,新建小区按1500户规模 ,宜配置公厕两处,面积得有60平方米。另外,户数多于或少于1500户规划的小区,可进行适当调整。
据俞昌林介绍,公厕是由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的,在小区竣工验收时,交付物业管理公司使用、管理。有些开发商在利益的驱动下,没有严格按照规划修建公厕。他说,为了保证社区配套用房到位,在小区综合验收时,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邀请小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社区居委会参加。如小区未按标准修建公厕,该小区是通不过验收的。他说,福州观凤亭社区在规划中有公厕,然而,开发商没有修建,在这种情况下,居委会完全可以反对小区通过综合验收,以强制开发商将公厕建起来。
他认为,目前新建小区的公厕配备不成问题,不过,一些社区仍存在选址、经费等问题。他建议,没有公厕或公厕条件不好的社区,可与社区辖内单位协商,单位厕所向社区居民开放,做到资源共享。
(张镒琛、王福敬、许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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