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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公布的深圳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将非户籍人口子女的借读费在原来的基础上分别上调了300元至500元。对此,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解释称,主要是为了缓解非常住人口子女上学难问题。
市教育局副局长黄励军表示,为了更好地维持深圳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借读费势在必行。据黄励军介绍,2001年深圳全市常住人口为468人,其中户籍人口132 万,暂住人口336万。其中,在校学生仅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生就达到27·8万,比2000年增长26·9%,今年估计非户籍学生将突破30万。在这种情况下,学位紧缺一直是深圳的一道难题。据统计,近3年来,深圳财政在教育上的投入平均每年增长20·62%,两年来新增学位7·3万个。今年,市政府将再安排5亿元,新增学位4·5万个,用于解决外来人员子女就学难问题。然而,随着教育标准化、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的推进,迫切需要适度调整中小学收费标准,使之成为教育经费的合理补充。从现行的借读费标准看,深圳全市借读费标准偏低,小学生每学期仅供400元,比省定标准500元还低(一类地区),高中现行的1000元/学期标准,与省定标准持平。由于借读费较周边地区普遍偏低,形成东莞等附近地区非户籍学生跨区借读的“漏斗”现象。
黄励军还表示,据对宝安、龙岗两区的调查,村民每年人均负担500元—1200元不等的教育经费维持学校的开支。布吉镇水径小学,户籍学生296名,借读生983名,村里一年负担学校办校经费402万元,平均每位村民负担教育经费近4000元,“因此,借读费用的提高,也能缓解村民经济压力,更好刺激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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