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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覃湘琳通讯员程忠报道)为了追回数十万元的“六合彩”赌债,黄某等人非法拘禁他人。近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黄某等3人做出了批捕决定。
2002年7月,黄某、刘某通过莫某的介绍,认识了从广东到柳州推销电线的个体户林某及广西武鸣县来柳赌“六合彩”的杨某(在逃)等人。7月13日晚7时许,他们在柳州市屏山大 道一房内,用手机接收用于赌“六合彩”的180多单总金额达30多万元的下注单,并由林某用电话报给其在广东的庄家“大呵”(在逃)。
当晚8时30分,林某接到“大呵”用电话报过来的“六合彩”开盘号码,经清点,“大呵”须付82万元“奖金”。见“老板”输了这么多钱,林某傻了眼。因无法为赌徒兑“奖”,他只好推说“大呵”会送钱来兑“奖”。
黄某等人不信林某所言,林某被迫拿出3万元现金和存有17万元的银行卡以及身份证押给黄某等人。黄某等人仍不罢休,于当晚11时许将林某带回宾馆,交由莫、刘等人看守。次日,林某在黄某等人的威逼打骂下,将其银行卡内的17万元存款取出,还借了4万多元交给黄某一伙,但仍不能脱身,直到7月15日凌晨被接警后赶来的民警解救。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黄某、莫某、刘某为逼赌债,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涉嫌非法拘禁他人,应依法惩处,故对三人作出了批捕的决定。
责编:朱燕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作者:覃湘琳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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