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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昨日(8月7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广州市拟调高城市污水处理费,拟定的三套方案污水处理费的收费大致在0.3元/立方米-0.6元/立方米,这样一来,广州市的自来水价又将上一个台阶。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的综合平均水价为1.18元/立方米,尽管居民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及经营服务用水的水价各不相同,但污南方网讯处理费均为0.27元/立方米。
由于污水处理费关系到千家万户,开征此项费用须得召开全市性的听证会。目前有关部门初步拟定三套方案作为听证会方案。听证会将在人大、政协、市民、专家学者及相关政府部门中遴选40名左右的代表。
方案一经通过,每户城市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领取了IC卡的暂住人员都将交纳一定的污水处理费。
据透露,在初步拟定的方案中,污水处理费从0.3元/立方米-0.6元/立方米不等,普通市民将以户为单位,按每月实际用水吨数的9折作为污水处理费收费的吨数基数收取城市污水处理费。
例如一个三口之家,当月用水为10吨,按居民自来水价0.9元/立方米计算,该户居民该月水费为11.7元(9元+2.7元污水处理费)。若调高污水处理费后,按每吨0.4元计,这户人家将支付自来水费12.6元。
广州市目前的污水处理率不到30%。广州市将在“十五”期间新建西朗、沥污水厂一期工程,日处理能力分别达到20万吨和30万吨;增建猎德二期和大坦沙三期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分别达22万吨和20万吨。
广东污水处理市场机制滞后
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仍有7个城市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52个设市城市仍有半数以上没有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设施。从广州、深圳、珠海、惠州等14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看,收费标准较低,全省标准定价为0.15—0.30元/吨,14个市实际征收平均为0.25元/吨,与国家提出的“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还有很大差距,这也成为吸引各类资本投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重要障碍。
张悦说,与广东经济发展相比,广东在推进建立污水、垃圾处理价格形成机制方面相对滞后,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收费等各项指标在全国都相对落后。
吸引多元资本投入污水处理
按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目标,到2005年,全省设市城市都要建立生活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40%以上,其中5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60%以上,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重点风景旅游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每个污水处理厂动辄投资近亿甚至几个亿,由政府大包大揽是不可能的。
张悦透露,新的政策将通过逐步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价格形成机制、投融资及运营管理体制,鼓励并引导各类资本投入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对社会资本和国外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城市污水项目,当地政府可根据具体条件计算项目的运行成本,合理确定城市污水处理价格,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最优化的方案及项目投资者。
广州排污费最少涨两毛
拟定三种收费调整方案物价部门下月举行听证会
广州的自来水收费标准将提高。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日前市建委已正式向相关部门提交了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拟定的三种方案将每吨污水处理费提价0.2元—0.7元。建委希望能从今年10月1日实行新标准,物价部门将在下月召开污水处理费的听证会。
现行收费不够成本
据了解,目前广州将排污费和自来水水费合并收取,自来水水费每吨0.9元,排污费每吨0.3元,因此实际向市民收取的水费总额为每吨1.2元,而目前每吨的污水处理成本在0.5元以上,这样0.3元的排污费只达到污水处理成本的60%,大大加重了政府财政的负担。对此,环保部门、市政部门都希望通过提高排污费来缓解财政负担,同时也相应提高污水处理率。
自来水公司代收
过去,污水处理费由自来水公司代收,这种缴费方式便于城市居民办理缴费手续,因此在本次污水处理费方案调整中,坚持由自来水公司缴费的做法。自备水源的污水处理费由市政设施收费处定期上门收取。
增城从化暂不列入
广州市城区范围内(含番禺、花都区)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企业、个体户、居民等使用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2000年番禺、花都并入广州市,本次调整污水处理收费,将其一并纳入收取范围。增城、从化两市,由于其城市建设、财政管理相对独立,暂时不列入广州市区的征收范围。两县级市可以参照广州市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制订具体方案后上报广州市政府。
征收时间尚未确定
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介绍,尽管市建委提交的方案希望在10月1日开征,但污水处理的征收还将经过听证会、人大审批、市政府审批等严格的法律程序,所以目前确切的征收时间还不能确定,如果快的话年内有望执行新的收费标准。下个月市物价局将组织召开污水处理费调价的听证会,但听证会的代表名额、召开时间等具体事项还未进入操作阶段。
医疗机构无须交纳
污水处理费是广州治理水污染工作的重要资金来源,应以“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支付污水处理费,但考虑社会上还存在一部分下岗、离退休及其他无工作能力的弱势群体,将给予其生活适当支持,在建委的调整方案中规定对其减免。
对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收取污水处理费的单位,也不收取污水处理费,因此在方案中规定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减免污水处理费的情况”。例如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不得对医疗机构征收污水排污费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9]746号)明确不得对医疗机构收取污水排污费和城市水设施使用费的规定,不再对广州市医疗机构收取污水处理费。
广州提高污水收费三种方案
方案一每吨涨0.3元
由现行的按污水排放量(自来水售水量的90%)收取0.3元/吨,调整为0.6元/吨。
按此方案测算,非自备水源部门每年可收取城市污水处理费约4.3亿元,自备水部分可收取0.04亿元,共计4.34亿元。
方案二:每吨涨0.5元
由现行的按污水排放量收取0.3元/吨,调整为0.8元/吨。
按此方案测算,非自备水源部门每年可收取城市污水处理费约5.73亿元,自备水源部分可收取0.05亿元,共计5.78亿元。
方案三:居民每吨涨0.2元单位每吨涨0.7元
参照兄弟城市的做法,对居民和单位采用差额收费方式,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为居民0.5元/吨,单位1.0元/吨。
按2001年售水量结构测算,广州可以收取约6.23亿元污水处理费,其中居民部分2.4975亿元,单位部分3.7298亿元。
以上三个方案中,政府收入最多的是第三方案,但每年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也只有6.23亿元,只能弥补污水处理营运成本的开支,与污水处理完全成本相比尚有6.05亿元的缺口。为尽可能地减少居民的负担,缺口资金需要市政府另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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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污水处理费偏低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与北京、上海等国内其它大城市相比,广州的污水处理费偏低。
从2002年2月1日起,北京市对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征收,居民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0.5元/立方米。
从1998到2000年,上海市对污水处理费作了三次上调,目前为0.7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按自来水售水量的90%计收,年收入为5.2亿元。
另外,其它城市的污水处理费情况为:南京市生活用水0.55元/立方米,商业用水0.65元/立方米;长春市生活用水0.4元/立方米,公用水0.8元/立方米。与上述这些城市相比,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按售水量的90%计收,每立方米为0.30元是最低的。
从综合水价来看,广州的水价在全国大城市中也处于较低水平,现行水价工业用水每吨1.52元(含污水处理费),商业用水每吨2.12元,居民用水每吨为1.17元,分别比上海低0.41元、0.01元和0.49元,比北京低1.38元、1.78元和1.33元,在省内明显低于深圳的水平。
垃圾处理费将征收
广州市于去年4月召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近期获得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开征在即。拟收费方案:居民每月每户5元,单位、个体户每桶每月6元,领取IC卡的暂住人员每人每月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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