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聚焦廉租房(配合新华视点)
8月5日聚焦廉租房(配合新华视点)
利国利民的廉租住房制度在我国已“动工”3年多,截至目前,35个大中型城市中只有不到一半搞了实施方案,其中部分城市发放了租金补贴或兴建了廉租房,而更多的城市至今“按兵不动”。
1999年,建设部出台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提出由政府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以保障公民基本居住权利。此后,京、津、沪等地相继以租金补贴、实物配租等方式,为收入和住房都困难的“双困户”提供住房保障。
福州市廉租房工程已全面启动,首批444套廉租房已建成完工,部分“特困户”和“拆迁住房困难户”已先后入住。这是迁进廉租房的福建省闽江航运公司下岗职工刘景清(左一)一家在新居阳台上。享受城市职工最低生活保障的刘景清一家十分感激政府为他们家提供的面积为40平方,每平方米租金为0.84元的新房。新华社记者张国俊摄(数码传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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