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聚焦廉租房(配合新华视点)
8月5日聚焦廉租房(配合新华视点)
利国利民的廉租住房制度在我国已“动工”3年多,截至目前,35个大中型城市中只有不到一半搞了实施方案,其中部分城市发放了租金补贴或兴建了廉租房,而更多的城市至今“按兵不动”。
1999年,建设部出台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提出由政府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以保障公民基本居住权利。此后,京、津、沪等地相继以租金补贴、实物配租等方式,为收入和住房都困难的“双困户”提供住房保障。
2001年12月29日,北京市廉租房配租户何秀丽(左二)喜迁新居,成为北京首批98个廉租房配租户中入住廉租房的第一户。 何秀丽一家4口住在宣武区贾家胡同大杂院里,老少3代挤在一间不足12平方米的平房里已有15年。在北京置换家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无偿帮助下,她家在贾家胡同附近租到了一间12平方米的平房,月租680元,租金全部由北京市政府提供。这是何秀丽刚搬进新居的资料照片。 新华社记者宋连峰摄(资料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