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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中午12时许,一辆号为甘A.19666的大巴车在途经榆中县定远乡歇家咀村时,遭到当地村民围堵,并将此车斜停在路中,车身两侧贴上了“杀人工具”等字样,数百名村民把守在村头两边,阻止过往车辆,312国道随之受阻,时间长达25小时,过往车辆不得不绕路行驶。
村民围车堵路,原因是2002年2月10日此车司机陈天通轧死了该村村民蒋宜云,两月后 榆中县公安局以陈天通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此案卷宗及查扣的肇事车辆移送至榆中县人民检察院提请依法起诉。在此案至今没有处理结果的情况下,这台“杀人工具”的却已上路营运。
半年前的一桩命案
今年2月10日,榆中县连塔乡司机陈天通驾驶甘A.19666号大巴车途经歇家咀村停车拉客时,车主王晓东与候车的刘存珍因票价发生争执撕打,引起村民的围攻。陈为摆脱围攻,置村民蒋宜云等人堵在车前于不顾,强行驾车前冲,驶出200余米后,吊在客车左前角的蒋宜云坠断刮雨器跌落在地。目击村民只听得一声“嘎扎”,此车前后轮已从蒋的身上碾压而过,致其胸、腹脏器破损出血,当场死亡。随后,陈弃车逃离。
3月7日,陈天通被榆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榆中县人民检察院批准,3月22日执行逮捕,羁押于榆中县看守所。4月9日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认为,陈“认罪态度恶劣,没有自首表现”,以犯罪嫌疑人陈天通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此案移送县检察院依法起诉。
尚无结果为哪般
对于这样一起村民们认为并不复杂的案子缘何在半年后仍无结果呢?
榆中交警大队的张世锋队长说,他们认为,这已经不是一件单纯的交通肇事案,而是涉嫌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因此案子及查扣的车辆当天就移送县公安局,肇事车辆一直停放在和平交警队院内。不久前,县检察院出据有关函件,让发还了此车。榆中县公安局杨彦湖副局长说,此案侦察结束后,案卷和车辆都随《起诉意见书》移交县检察院,我们在认定和程序等方面没有问题。该县检察院金培平副检察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个案子公诉科魏科长等同志在审查后,持有不同看法,就当作“重大疑难案件”向市检察院请示、移交,所以还没有向法院起诉。关于肇事车辆缘何在案子尚无结果的情况下上路营运一事,金副检察长称自己不清楚。
如此做法不可取
交通阻断后,大量过往司机向本报热线反映情况。事发当日,榆中县政府丁祖全常务副县长带领公安、交通、交警等部门赶往歇家咀村协调处理堵路事件,安排警力疏导分流过往车辆,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有关负责人也到现场作说服解释工作。丁副县长就此发表看法说,命案发生后,他即要求有关方面认真调查处理,检察院独立办案,自己无权干涉,但不知为什么拖到今天。他说,自己希望村民不要将事态扩大,不要以过阻断国道的办法寻求解决,应以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经有关方面大量说服工作和相关承诺后,8月1日下午1时许,被阻达25小时之多的312国道恢复通畅。本报记者阎世德、孙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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