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8月1日消息:江苏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收缴散失社会的危险物品的通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收 缴散失社会的危险物品,严厉打击涉及危险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通告》规定收缴的危险物品主要是指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出租、出借、邮寄、储存,以及非法持有 、私藏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剧毒化学品等。
《通告》指出,凡有上述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于8月29日前主动将危险物品上交当地公安机关,并如实说明情 况。逾期拒不交出的,公安机关将强制收缴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