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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昨日结束的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走法官职业化的路子,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队伍建设的重点。
法官职业化,是指法官以行使国家审判权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有形化”将在法官的职业准入和法官遴选、法官逐级选任、法官助 理等制度的实行及单独的书记员序列的建立等方面得到逐步体现,同时法官的职业权力、职业地位、职业收入也将逐步得到提高。结合我省法院队伍的实际情况,会议在“明确目标任务”、“积极稳妥推进”的工作思路下,提出了我省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措施:把好“进人关”和“加强法官的在职培训”。即从学历(大学本科)、任职资格(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测试、考核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等方面垫高法官职业准入的“门槛”,使具有良好条件和较高素质的人员才能拿到“入场券”。目前尚未达到《法官法》要求的在职法官,要进行统一的学历教育和专职培训,使其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任职条件。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专项培训不合格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免除其法官资格。
会上为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好法官的大关、新平、罗平、宾川4个基层法院和张兰芬、张立志、李思明3名法官颁了奖。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好法官也受到了表彰(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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