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李太燕)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和生育保险处获悉,从今年8月5日起,广州市将试行《广州市社会工伤保险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这是广州首次对工伤(含职业病)康复作的专门规定,也是全国唯一一个对工伤特别是职业病康复所作的专门规定。
关闭破产企业老工伤纳入康复范围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和生育保险处处长陈泰才向记者透露,备受老百姓关注的关闭破产企业的老工伤也纳入了康复范围,尽早介入可以让他们尽早恢复。
转变观念重视工伤康复
陈泰才表示,《广州市社会工伤保险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与以前的相关规定比较,最新的地方和最重要的意义就是:开始转变观念,关注工伤补偿怎样与预防和康复相结合。以前只注重工伤治疗不重视恢复,职工的治疗效果一稳定,拿了钱(工伤补偿金)就走人,不重视康复问题,造成永远的缺陷和遗憾。现在劳动保障部门要想方设法让工伤患者恢复人体功能,回归社会做一个有用的人。工伤职工符合本办法康复对象条件,但单位拒不转送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检查和治疗的,工伤职工可向市劳动保障局投诉或申报。
何为工伤康复对象
康复对象是指因工伤含职业病,下同致残或造成身体功能障碍,在伤病情相对稳定或工伤医疗期满后,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康复检查或因其具有康复价值而进行康复治疗的工伤职工。
依法参加本市社会工伤保险且仍保留社会工伤保险关系的职工,医疗终结后被评定为因工伤致残或旧伤病复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列入本市工伤保险康复对象范围:工伤医疗期未满但伤病情相对稳定,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而需早期介入康复治疗的康复对象;被评定为五至十级残疾的康复对象,可根据伤病情况进行康复检查;其中,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应进行医疗康复;被评定为残疾,且具有医疗与护理依赖、心理障碍、智力和言语功能障碍,或伤残后合并较严重的褥疮、泌尿系反复感染情形的康复对象,应进行医疗康复或职业康复;被评定为一至四级残疾的康复对象,实施中期或短期康复治疗;被评定为一至二级残疾,且出现严重合并症如严重褥疮久治不愈、严重泌尿系反复感染、时有呼吸困难等的康复对象,由市劳动保障局按规定指定的工伤康复机构下简称工伤康复机构以设立“家庭病床”方式实施康复治疗。�
怎样确认为康复对象
康复检查:由工伤康复机构确定。对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康复对象,由其进行康复检查。
医疗康复:早期介入进行医疗康复的康复对象,由工伤康复机构提出,经市医鉴办审批确认后转入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医疗康复。医疗终结后被确定为残疾且需医疗康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康复对象,由工伤康复机构确定并进行医疗康复。
职业康复:需职业康复的康复对象直接由工伤康复机构确定。工伤康复需多长时间
康复检查期:每次时间一般为6天。
医疗康复期:工伤抢救、治疗应就近送往本市工伤保险治疗指定医院以下简称指定医院。抢救期完成后,在工伤职工伤病情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应即转由工伤康复机构对其进行医疗康复,尽可能恢复其受损的身体功能。医疗康复期为:短期30~45天,中期6~12个月,长期最长不超过2年。
职业康复期:在医疗康复的基础上,对康复对象进行职业康复。根据康复对象的实际情况和体能指标,并充分考虑其个人愿望,由工伤康复机构对康复对象制定详细职业康复方案,提供职前技巧训练、就业辅导和职业环境改良等职业康复服务,并对康复对象的劳动能力进行分析、评估,以及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尽可能促使康复对象重返社会,重新走上工作岗位。职业康复期为30~40天,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90天。
工伤康复怎样掏钱
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费补助标准,由工伤康复费支付三分之二,由康复对象支付三分之一。
康复对象的工伤康复费用,按下列办法从工伤康复费中支付:
1.康复检查、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的各项费用,按国家、省、市有关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由工伤康复费支付。
2.工伤医疗期内在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的,属于工伤保险范围内的各项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按《工伤实施办法》的规定,由康复对象所在的单位负担30%,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0%;属于工伤康复治疗费用,由工伤康复费负担。
3.工伤医疗期内,在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期间的医疗护理费,按《工伤实施办法》的规定,由单位支付。
4.从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至工伤康复期满止,如康复对象本人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和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护理依赖条件中至少有四项不能自理的,每月由工伤康复费按康复对象参加康复时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0%的标准,支付严重特殊医疗护理费。
5.已领取定期残疾护理费的一至二级残疾的康复对象,经确认需在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期间,仍由社会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残疾护理费,但工伤康复期内的陪伴费由康复对象自付。
特殊情况如何掏钱康复辅助器具安装费用
康复辅助器具安装费用按国内普及型标准,工伤医疗期内安装的,由所在单位负担30%,工伤保险基金负担70%;工伤医疗期满后安装的,由所在单位负担30%,工伤康复费负担70%。国内确无合适类型而须安装进口康复辅助器具的费用,工伤医疗期内安装的,由所在单位负担50%,工伤保险基金负担50%;工伤医疗期满后安装的,由所在单位负担50%,工伤康复费负担50%。
安装假肢配置轮椅费用
伤职工经治疗后病情相对稳定时,必须安装假肢、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辅助器具,或康复辅助器具需要维修和更换的,由工伤康复机构提出意见,安装义眼、镶牙的,由指定医院提出意见,并由单位填写《广州市工伤职工安装、维修或更换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一式三份,简称《康复器具申请表》,经市医鉴办批准后转工伤康复机构安装、维修或更换。
□特别提醒单位不转送职工可投诉�
工伤职工符合本办法康复对象条件,但单位拒不转送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检查和治疗的,工伤职工可向市劳动保障局投诉或申报。
非本市工伤保险康复对象的其他工伤人员到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参照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费用由工伤人员或所在单位按规定负担。
职工因工负伤后,本人故意加重伤情或无理拒绝接受工伤康复机构的康复治疗的,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医疗期内,经市医鉴办确认需早期介入康复的康复对象,单位或指定医院拒绝接受的,由单位或指定医院承担其经确认应接受早期介入康复之日起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康复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工伤康复期间,康复对象的工资福利待遇,或离岗退养费,由单位或发放此项待遇的部门继续发放,不得减发。
广州工伤保险指定治疗医院一览
南方医院 省电力医院中山一院 珠江医院中山二院 一七七中心医院省人民医院 一五七中心医院省中医院 广州海军四二一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一院 广州武警医院广州华侨医院 东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广州恒生手外科医院 荔湾区中心医院市一医院 白云区人民医院市二医院 芳村区人民医院市六医院 越秀区第一人民医院市红会医院 越秀区正骨医院广州医学院附一院 海珠区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二院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市中医医院 黄埔区红会医院市精神病医院 中山医科大学黄埔医院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十二医院)天河区中医医院 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 广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荔湾区骨伤科医院 广州港港湾医院
新浪手机图片每天增加上百幅,下载最新图片送数码相机钻戒!
目击者,亲历者,见证者,知情人《焦点访谈》期待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