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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海7月24日电(梁思奇许海鸥)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对逍遥法外达7年的犯罪团伙“西头帮”存在保护伞的
质疑有了答案:5名昔日的执法者涉嫌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和挪用公款罪,这一系列案件
检察机关已提起公诉,日前起陆续由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
“西头帮”是北海市臭名昭著的犯罪团伙。从1993年1月到1999年11月,在北海市区横 行霸道,犯下累累
罪行。去年10月,包括团伙头目李氏兄弟等6名骨干一审被判处死刑,其他3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
刑和有期徒刑。一审同时认为,由于公诉材料“缺乏足够证据证实有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活动或为其提供非法保护”
,按照当时的司法解释,判决“西头帮”“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成立,引起强烈反响。北海市人民检察院
提出抗诉,北海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公安机关对“西头帮”案中是否存在警匪勾结和“保护伞”问题作出明确答复。
记者获悉,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5名被告人分别为原北海市公安局海角派出所副所长陈家贵、原市公安局监管科副
科长黄锡昌、原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副处长陈贵和、原铁山港公安分局局长何家泰、原海城公安分局副局长周勉。检察机关起
诉书指控,这些身为执法者的被告人,有的是“在接到报案后,没有向立案单位报告重大案件线索,没有采取缉捕等相应侦查
措施,致使案件未能及时侦破”;有的是“丧失立场,向‘西头帮’头目通风报信,在明知对方涉嫌严重犯罪的情况下,不履
行人民警察的职责,使其逃避了法律的追究”;有的是“徇私枉法,利用职务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对明知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
这5名涉嫌充当“西头帮”保护伞的被告人,分成3起案子审理。其中陈家贵案和黄锡昌、陈贵和案已于7月22日
、23日开庭。另两名被告人的审理也将于近日开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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