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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铜川讯 记者 赵福生铜川市宜君县人民法院日前经过对该院1998年至2001年审理的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进行分析,从而提出了家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8条方法。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1998年至2001年中,宜君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别占各年受理刑事案件总量的16%、20%、9.1%和15.4%,犯罪类型主要涉及盗窃、抢劫、伤害犯罪,还涉及强奸和非法买卖枪支犯罪。从犯罪案件件数、人数上看, 呈上升趋势;从犯罪年龄上看,趋于低龄化;从犯罪身份看,社会闲散人员、在校学生犯罪比例较大;从犯罪文化结构看,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犯罪逐年增加;从犯罪类型看,盗窃犯罪居首,结伙犯罪增加;从犯罪手段看,趋于成人智能化。而从犯罪特点看,未成年人犯罪,有的出于“不知犯罪”,有的出于“好奇模仿”,有的出于“为朋友帮忙”,有的“受‘大哥’控制”,有的出于“破罐子破摔”,又有“盲动性”、“模仿性”、“偶发性”、“团伙性”。综上,法院提出家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法:一是家长要通过指导孩子听法制报告,读“以案说法”材料,加强家庭德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其自身“防疫”能力;二是家长要与孩子“交朋友”“多沟通”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活动、交往情况,“有的放矢”地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三是“管好零花钱”,力防孩子酗酒、吸毒;四是要让孩子远离通宵“网吧、录像厅”,远离“武打”、“凶杀”、“色情”书刊影视;五是引导孩子正确选择交友,远离社会闲散人员;六是“莫让孩子持刀、枪等器械”;七是要保证孩子读书上学、就业,力戒孩子成为社会闲人;八是家长要抽时间陪同孩子唱歌、听音乐、看书画展、旅游和游览博物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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