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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汕头6月25日电(记者杨建华) 地处粤东的陆丰市甲子镇近年来“名声大噪”:上世纪90年代中叶,这里是广东省挂牌的走私贩私重灾区,90年代中后期,这里又被国家和广东省有关部门列为制贩假币和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重点地区。在走私、假币、拐卖问题相继被遏制后,1999年年底,国家有关部门经过调查,发现甲子镇沿海一带海上运输冰毒犯罪活动频繁,由此,国家禁毒委、公安部将甲子镇列为当时全国17个毒品犯罪重点整治地区之一。在老区大地上,缘何一个“毒瘤”刚刚割去,又生出一个新的“毒瘤”,“6.26”国际禁 毒日来临之前,记者来到陆丰市调查采访。
陆丰的冰毒严峻到何种程度?记者刚到陆丰就听到一则笑话:几年前,一外地人到了陆丰甲子镇,刚下车,一当地人拉住了他:“要不要走私电器?”,外地人摇摇头。又问:“要不要假币?”,外地人表示不要。“那么,要不要‘冰’,就是冰毒,不贵的。”,外地人一听愕然。
笑话只是流传于坊间的“演义”。说到陆丰的冰毒问题,陆丰市公安局目前负责缉毒工作的钟伟雄副局长表情凝重:“若不是这两年重锤肃毒,甲子镇等地制贩冰毒恐怕只能用泛滥成灾来形容。”从2000年5月开始,陆丰市公安局缉毒专案组民警经过两年侦查查明:自1996年以来,以陈强盛、刘雄等人为首的5个制毒团伙在陆丰11个乡镇设立21个制毒窝点,制成冰毒1494.5公斤,通过毒贩子从甲子海面运往境外销售。制毒团伙“互通有无”,形成制贩毒网络,时分时合,人数达40多人。
甲子是陆丰西南部一个沿海大镇,20多万人口,毗邻惠来县,拥有119公里曲折的海岸线。“漫长的海岸线,靠近惠来的‘三不管’地带,远离陆丰市区,甲子给人以‘山高皇帝远’的感觉,客观上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条件,以前制贩假币是这样,后来制贩冰毒也是如此”,钟伟雄分析说。
据调查,从90年代初开始,甲子就有不法分子从海上走私毒品,由于打击不力,几年后,走私规模越来越大,从走私海洛因到走私冰毒,甲子逐渐成为毒品集散地,其海面成了运输毒品的“黄金通道”。
2000年5月24日,南塘镇田乾村冰毒案使陆丰猖獗的制贩冰毒犯罪露出了“冰山一角”。暮色苍茫的黄昏时分,田乾村边一座山丘上升起袅袅烟雾,村民们从空气中闻到一股呛鼻的焦臭味。不久,陆丰公安局和南塘派出所民警赶到,发现几个家伙正在制冰毒。在现场,民警们缴获了制毒原料麻黄素400公斤和一批半成品冰毒(液体冰毒)。“犯罪分子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在村边制毒,为的是运输毒品方便,但在1996年他们‘小试牛刀’时,一般都只敢将制毒点设在偏僻的山上或人迹罕至的海边”,钟伟雄说。
陆丰市公安机关查明,从1996年下半年开始,一些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看到毒品的暴利,开始在陆丰碣石镇、八万镇等地制作冰毒。制毒窝点的第一道工序完成于人迹罕至的偏僻山区、海边,尔后迅速转移到旅社、废弃工场等地制成固体冰毒,之后迅即从海上运输出境销售,形成了制贩一条龙的犯罪链条。
“5.24”案发后,根据严峻的禁毒形势,陆丰市公安局抽调12名精兵强将成立“缉毒专案组”,从外地调任不久的市委副书记、公安局长李庆雄亲任组长。之后,侦察、抓捕、审讯交错进行,一场“缉毒大战”在陆丰打响。至今,陆丰5大制贩毒团伙基本被摧毁或遭到重创,56名涉毒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
陈强盛是最早落入法网的大毒枭,他是陆丰各个制贩毒团伙中的“核心人物”,既是多次制毒的组织策划者,又是制毒的“技术指导”,小学文化的陈强盛曾偷渡香港打工4年,1996年返回陆丰后,开始了他疯狂的制毒生涯。陆丰警方查明:从1996年10月开始,陈强盛以“技术参股”等形式,在9个窝点制毒13起,共制作固体冰毒1186公斤,液体冰毒420公斤,共贩卖获赃款1115万多元,陈一人独得223万多元。
记者发现,像陈强盛这样的毒枭,大都文化程度极低,极具冒险性,“海盗”味十足。不少人以前靠走私暴富,1997年,广东省有关部门在甲子港销毁了100多艘走私铁壳船,堵住了走私通道。不法分子便“另辟蹊径”,制贩假币和冰毒以牟取暴利。在陆丰看守所采访制毒分子李彬时,他的“从容镇静”和对法律的无知,令记者感到吃惊。记者问:“知不知道制毒的后果”时,他说:“当时以为最多是罚点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与甲子镇比邻的甲西镇西山村曾长达12年没有党支部和村委会,处于无政府状态。几年前,像西山这样的“管理真空地带”在陆丰农村不在少数。2000年初,陆丰市委班子调整,之前,因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多,计划生育、殡葬改革落后,经济发展迟缓,陆丰市被广东省列为“全省8个农村基层存在突出问题较多的县(市)”之一。汕尾市委副书记、陆丰市委书记刘金生认为,包括社会治安问题在内,陆丰的问题是逐年积累下来的,长期以来,一些基层政权软弱涣散,一些部门丧失责任感,导致问题丛生,要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必须以整治促发展,以发展带整治。
陆丰市委副书记、公安局长李庆雄说:“解决制贩冰毒等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陆丰的一条经验是‘外打邪恶,内惩腐败’”。2000年7月,原陆丰市公安局刑警副大队长李文豪等4人在执勤中查获一批毒品后,竟收受犯罪分子60万元贿赂,使其逃脱法律惩处。李文豪受到严厉惩处,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之前,原巡警大队长尤振添等13人也因收受贿赂放纵假币犯罪被判刑。
李庆雄说:“经过两年的专项整治,我们采取‘撕网络、打团伙、端窝点、擒毒枭、除内鬼’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严打毒品犯罪,遏止了制贩毒品犯罪的嚣张气焰,基本解决了一度猖獗的制贩冰毒犯罪活动。目前,全市正组织力量肃清余毒,全面收戒吸毒人员,积极创建无毒社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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