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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蔷通讯员立夏刘燕晨)《新世纪现代汉语词典》主编王同亿因《文汇报》登载了一组针对该词典的批评文章,以名誉权被侵犯为由将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告上法庭。昨天,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王同亿纠纷案件,以3条理由当庭驳回了王同亿的全部诉讼请求。王同亿本人未出庭,其律师不服判决,但没表示是否上诉。
2001年1月1日,王同亿主编的《新世纪现代汉语词典》出版发行。该词典一问世就受 到了舆论的许多非议。同年8月24日,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下属《文汇报》在第7版“新闻点击”版面上刊登标题为“错误百出的‘魔鬼词典’”、“专家评点劣质辞书”、“《新世纪现代汉语词典》真面目”、“王同亿其人”等一组文章。文章报道了中国辞书学会辞书编辑出版专业委员会第三次学术研讨会上一些学者对原告主编的《新世纪现代汉语词典》的点评情况。
法院认为,首先上述文章主要针对《新世纪现代汉语词典》一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批评,基本如实反映了研讨会上部分学者的观点。其次,背景资料“王同亿其人”中涉及王同亿本人的内容亦来源于法院已生效的、公开的判决书。最后,王同亿所称侵权之文章系新闻工作者正当行使舆论监督职能,如实反映出部分学者对《新世纪现代汉语词典》一书的质量批评和评论意见。
鉴于以上理由,法院认为该组文章是反映部分学者对《新世纪现代汉语词典》一书质量的评价,并未对原告本人的人格进行攻击,也没有侮辱、诽谤原告人格的内容,故不构成对王同亿名誉权的侵犯,因此王同亿要求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之请求法庭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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