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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长生记者陈萍)6月18日,铁法市人民法院对涉嫌利用“养殖黑蚂蚁可获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集资、诈骗的两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审理,许多受害者参加了旁听。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春义、谭志加与侯庆武(已畏罪自杀)于2001年初商议以放养蚂蚁的方式收取养殖户押金。2001年3月28日,李春义在自己经营的铁法市泉眼沟养殖场的营业执照上增注了蚂蚁养殖项目,由3人共同出资2.4万元作为启动资金,从河北晋州市购进蚂蚁 ,在未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上述3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用实养和代养的方式,于2001年4月14日至10月18日先后与293人次签定或履行了蚂蚁养殖合同,非法集资933.3万元。3人利用部分集资款建立了化工厂、保健品连锁店以及蚂蚁酒深加工等项目;李春义于2001年6月份采用虚开发票冲账的方式私自从集资款中支出33.3万元用于个人还贷;2001年8月至10月李春义冒领押金11万元,谭志加冒领押金6.2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春义、谭志加无视国法,以高额回报为手段非法集资933.5万元,李春义非法占有44.3万元,数额巨大;谭志加非法占有6.28万元,数额较大,应以集资诈骗罪处罚。
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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