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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6月11日讯(记者储皖中)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此开庭审理“中科创业”操纵股票价格案。此案被称为中国股市第一大案,引起证券界、股民及媒体的极大关注。
上午11时正式开庭,北京二中院第二审判庭座无虚席。百余家新闻媒体的记者云集于此。此案涉及的违法金额高达54亿元,案件的卷宗多达500多页,被告人有6名自然人和一家 被告单位。本案的两位主要犯罪嫌疑人朱焕良、吕新建(又名吕梁)至今负案在逃,将另案处理。
据了解,该案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的首起操纵股票价格案。
北京市第二检察分院的两位检察官担任本案的公诉人。公诉人指控:1998年12月至2001年1月间,吕新建和朱焕良经合谋意图操纵股票代码为“0048”、股票名称为“康达尔”(后更名为“中科创业”,现又改回为“康达尔”)的流通股。在此之后,吕新建先后指使丁福根、庞博、边军勇、董沛霖等人并联合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等,在北京、上海、浙江等二十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克沃科技有限公司等名义或丁福根、边军勇等个人名义,与100余家出资单位或个人签订合作协议、委托理财协议等,筹集资金共计约54亿余元。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浜营业部、中兴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亚运村营业部等120余家营业部,先后开设股东账户1500余个。同时采取以不转移实际控制权为目的的自买自卖、及利用购买深圳康达尔公司法人股并进入这家上市公司董事会发布信息,从而影响0048股票交易价格等方法,联合或连续买卖0048股票,其间最高持有或控制0048股票共计5600余万股(持股占0048股票流通股份的55.36%),操纵了0048股票交易价格。
公诉人认为,丁福根等人利用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杭州华亚实业公司等名义,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根据证券法及刑法182条的有关规定,其行为已够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预计庭审将持续三天。
关注此案的法律界人士指出,对证券业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过去较多由国家证监会予以处罚,“司法介入”也往往限于民事与经济案件范围,本案的审理对运用刑法手段打击证券领域的欺诈、操纵股市的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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