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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省一些地方安全生产措施隐患、漏洞较多,致使爆炸案件、事故时有发生的实际情况,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6月初至9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全面检查爆炸物品安全隐患
对所有已核发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许可证件的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并填写《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整治安全检查记录表》,对检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凡储存仓库人防、犬防、技防措施不落实的,要就地封存民用爆破器材,限期整改;对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要限期搬迁或采取限量储存等措施;凡没有封闭式运输车辆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单位,今后公安机关一律不予开具爆炸物品运输证。
彻底收缴流散爆炸物品
本次专项整治收缴的范围包括,爆炸物品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非法生产、销售厂点的制造设备、工具和爆炸物品及其原材料;非法运输、携带、买卖的爆炸物品;公民个人非法持有、私藏的各类爆炸物品以及遗留、废弃的各类爆炸物品。
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
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走私、盗窃爆炸物品的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对私制炸药、烟花爆竹的厂点、作坊,坚决取缔,依法打击。突出重点,全力开展区域性集中整治行动。凡未通过省政府组织检查验收的,一律收回其《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并停止供应火工品,原剩余爆炸物品由公安机关集中封存到民爆公司或民爆服务站。对私自向非法小煤矿或非煤矿山提供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打击。
通讯员忠阁晨报记者金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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