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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商越报道昨日从省招考办获悉,辽宁省高考考生体育竞赛优胜者资格确认工作已经开始,将至6月25日
结束,被确认资格的体优生可享受高考录取加10分投档的待遇。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体优生的对象包括: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1999年9月1日以后)参加重大国际体育
比赛(由世界国际体育组织主办的各种体育单项比赛、锦标赛、综合 性比赛和运动会)以及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体育比赛(全
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及全国中学生联赛,世界中学生体育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比赛)获前六
名;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与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市级以上的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体育总局规
定的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者。
体育竞赛优胜者登记表由省招考办下发到各市,有关学校或考生请到市招考办领取。审核时考生要出具比赛秩序册、
成绩册、比赛成绩证书和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公正、公平,教育部门还特意设立了争议期制度,即在体优生名单确立后,各市要在本市和学校内
张榜公布,争议时间不得少于10天,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以便社会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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